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充当着一个又一个新闻热点,引发最大热议的自然是三鹿奶粉事件。此后,苏丹红,地沟油,毒姜军一系列新词映入世人眼帘。近日,毒大米,毒米线,毒皮蛋,老鼠肉又掀起了关于食品安全的新一轮讨论。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无非还是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思考。不过,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律是远远靠不住的。食品安全,还得靠“管”。
说起“管,”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安全问题虽然有法可依,但是事故的发生率依旧骇人。这当然不能证明《食品安全法》的无效,但却反映出法律震慑力的明显不足。
今年5月,国务院决定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立法计划;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面向社会征集修订意见;7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新的一轮修订必然可以保证食品安全得到更加严格的法律保护,其积极价值不可否认。不过,值得思考的是,如今食品安全如火如荼的景象是否会因为法律的修订而偃旗息鼓?就过去四年的表现来看,前景并不乐观。法律的细化和规范的确有助于我们展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但是,法律落实力度的不足,必然会导致食品生产者漠然视之。其实,就中国现在的食品问题来看,法律意识的淡薄直接导致生产者可以任意为之,而法律威慑力的不足,又直接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就现状而言,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得加强监管,严厉惩处,形成不敢违法生产的社会氛围。首先要严厉监管大小食品生产点,一旦有违规生产者,及时处理;其次要加强质量检测力度,不给伪劣产品走向市场的机会;再次,还要严把流通关,不让伪劣产品轻易避开执法者的眼睛;最后,全社会有义务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的行列中来,形成伪劣食品,人人喊打的氛围。
如此作为,并不是不在乎道德教化的作用,相反,相应的惩罚会让食品生产者懂得诚信经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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