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低消费的设置,我们看到的是与传统美德中勤俭节约背道而驰的浪费行为。向着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道路发展,我们应该杜绝这种舌尖上的浪费行为。首先要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这种现象的产生,更要努力宣传节俭光荣的思想,反对浪费。
“最低消费”为何屡禁不止
10年前,“最低消费”刚一露头时,就有媒体和消费者提出要禁止它。10年来,“最低消费”不仅没有被禁止,而且还生生不息、再创新高。屡禁不止的原因何在?该如何治理?
“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会议上的这一讲话,为全党全社会形成节俭新风尚指明了方向。
“最低消费”现象实际上是霸王条款
“最低消费”抬高了消费门槛,因为商家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蒲勇健分析,“最低消费”一方面企图提高酒店的档次;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低消费顾客群体排除在外,以此提高酒店场所的利用效率,从而可以提高酒店的营业额。
有人认为,现在的消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按照“法不禁止即许可”的原则,商家单方设定“最低消费”是合法的;而且商家只要按照规定进行了明码标价,只要“有言在先”、“明码标价”,并且没有强迫消费者接受,也不构成违法。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商家要求消费者进行“最低消费”时可以为所欲为?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元强认为,商家规定“最低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歧视消费者和剥夺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过程中应体现的自愿、公平原则。“最低消费”是一种格式条款,作为消费者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因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其实没有得到保障。“最低消费”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可以说“最低消费”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霸王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低消费”现象助长了奢靡浪费
近年来,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少地方已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取消最低消费,但收效并不明显,“最低消费”依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并且愈演愈烈。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志强认为,一方面是商家追求暴利的心理,让部分商家把本应作为“上帝”的顾客变成了肆意宰割的对象,成为部分餐饮企业作出“最低消费”违法规定的根源。
李志强进一步分析认为,“最低消费”屡禁不绝还有其存在的社会土壤:一方面在公款消费中表现突出的畸形消费刺激了“最低消费”现象;另一方面越来越离谱的“最低消费”现象又进一步助推了畸形的消费心态与消费方式——两者的“联姻”形成了供需互动,进一步助长了浪费奢靡现象的恶性循环。李志强认为,浪费浮华之风不仅仅是舌尖上的“小问题”,而且是思想意识的“大问题”,“最低消费”的高消费,折射的是讲排场比阔气、奢华享乐的不良社会风气。
当一部分人坐在豪华的“包间”中,享受着内容丰富的“最低消费”时,也可能还在计较“最低消费”还不够高时,他们早把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抛到了脑后,也忘记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古训,更没想到我国还有一亿多农村扶贫对象、几千万城市低保人口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浪费之气、奢靡之风将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甚至对立。
专家们指出,正是有这样少数人畸形消费方式和心态的示范,给全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这个刚刚迈入中等收入门槛的发展中国家,却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市场。因此,建立遏制浪费的防线迫在眉睫。
如何治理“最低消费”现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专家指出,“最低消费”现象折射出的是一种追求奢侈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心态,改变这种浪费奢靡之风,既迫在眉睫,更要多管齐下,从根本上治理。
有专家指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同的人群可能有不同的消费需求,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纵容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助长过度消费的现象。
但这些都只能是技术层面解决“最低消费”推高的畸形消费。从根本上说,“最低消费”是浪费奢靡之风的缩影,因此,还需要从制度和社会文化层面加以解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要治理公款消费中铺张浪费的现象,首先,最根本的是建立公开透明的体制或机制,特别是公共财政预算方面,使老百姓可以在相关的政府网站、媒体上随时了解到收支情况;其次,要强化“预算硬约束”,使预算编制和执行分开;再者,通过细化预算和结算,以便人大、社会舆论以及公众的监督。
我们应该杜绝这种坏的风气,大力提倡正确的节俭、节约、勤奋的正确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