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在武汉市的老鼠、蚊子、苍蝇、蟑螂即将面临一场灭顶之灾,武汉市将打响“除四害”三大战役,除害要求格外严格:2000米街道上的鼠迹不能超过5处;找人在建筑工地光着小腿静坐30分钟,仅限被蚊子咬一个包;卖卤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能有苍蝇。
清理废品收购站、垃圾楼道,保证入口食品场所没有苍蝇,这些行动值得赞赏,但武汉的创卫工作还是引起了网友的质疑。有的表示很难执行:“蚊子们表示只让我叮一个有点难度!”有的认为连蚊子都管太滥权:“要在规定时间内被叮了两个包,市政府赔偿!”由此来说,公众的质疑大多停留在那一条规定:“光腿在工地半小时只被叮1次”,即对数字化的考量上。
犹记得,原卫生部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厕所的臭味强度和蝇蛆数量等评价指标规定了限值,也引起了很多质疑。分析根本原因两者恐怕类似,那就是公众认为这种行为缺乏可操作性。在这种思维下,公众就会想:苍蝇、蚊子难道要派专人看守?但一个现实是,“四害”密度务必要控制并非武汉独创,而是在遵循国家标准。
习惯性的质疑实际上来自思维固化。自认为蚊子怎么可以量化,却忽略了也只有规定了具体数量才能够有效执行。如果单纯规定“少量”的话,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具体落实起来也就差别巨大了。我们国家很少有精确量化的传统,肯德基等西式餐馆制作食物都要求各种作料几克、几克,而中餐的要求则多是少许,差不多就行,而这种思维何尝不是胡适《差不多先生传》里所讽刺的那样,缺乏严谨的态度吗?
随着法律的完善,各种细节性的法律会越来越多,对法律和条例的“数字化”我们应该慢慢适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才能提高法律和规定的可操作性。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公众之所以质疑还在于一些城市搞创卫工作时,往往搞得民怨沸腾、鸡犬不宁。当创卫结束,则又恢复原样。如何避免创卫不走形式,真正为老百姓服务应该是任何城市创卫的前提,也是避免公众习惯性质疑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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