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河北沧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此前,邓连军针对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红色井水事件,用“水煮红小豆”来解释,引发专家、网民炮轰。
因化工企业治污不达标而导致土地、水源被污染的案例,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并且作为主管部门的环保局长也屡有因为监督监管不力而被免职的先例。但是,不知怎么回事,诸如“红豆局长”这样的环保局长被免职,并没有遏制住类似的恶性污染事件,环境保护也一直没有走出“困境”。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中之要、重中之重。李克强总理于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在回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关于环保和食品安全的问题时表示,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但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政治清醒和环保意识,在一些地方、少数官员那里,成了喊在嘴中、行在文里、挂在墙上的“摆设”,不但旧账不还,没有及时淘汰落后产能等,而且再欠新账,不去抬高环保门槛,使得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非但没有得到关停并转,反而经过乔装改扮后又如雨后春笋般地纷纷“落地投产”,甚至少数地区对于一些化工企业还大开“绿灯”。究其原因,还是当地官员的头脑中存在严重扭曲的发展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由于化工企业、污染企业能够给地方财政带来收益,能够为地方官员捞取政治资本,因此常常被一些急功近利、追名逐利的官员当作舍不得丢弃的“鸡肋”。尽管在短时间内这些污染企业确实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贡献,但是,其对自然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以及对百姓身体健康带来的侵害,却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造福。但是,在扭曲的发展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的驱使下,一些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淡化了。红色的水让人触目惊心,更让人心惊的是当地环保部门的态度。水污染之痛,已把每个人的生存环境逼仄到角落。作为环境的监督者,不应忘记的是水最初的颜色,和肩上的那份责任。前文提及的这位声称“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红豆局长”其实不是在糊弄媒体和公众的生活常识,而是责任的严重缺失。
不负责,就必须被问责。政府应当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但是,这两“铁”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必须真正严起来、硬起来。然而,一些地方在执法、问责的时候,常常执歪法、问错责。就拿环保执法来说,由于环保部门同时具有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尴尬身份,特别是环保局长的“官帽”掌握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手里,因此其在执法的时候,无法真正做到铁腕,很多时候是看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眼色行事,或者说只能搞一些“形式上”的监督、“表面上”的检查,而到底什么企业该关、什么企业该上,往往不是他们说了算的。因此,要让职能部门铁腕执法,首先要让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敬畏法律。鉴于此,当遇到一些突发事件、责任事故的时候,在问责的问题上,也就难以真正做到铁面无私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就成了问责的代名词。由于地方党委政府与职能部门之间这种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一些被免职的官员在不久后又重新复出,也就不足为奇了。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不论是污染的状况,还是治理和处置的效果,都要公开、透明,让公众、媒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加以监督,这也是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来硬化企业和政府的责任,也可以增强人们自身的防护意识。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大家都尽一把力。政府则是要以更大的决心来让人民放心。而政府的决心必须来自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提升和话语权的保障。换句话说,也就是要“让群众说了算”成为治国理政的一种常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边按下葫芦那边浮起瓢”的尴尬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