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失业保险基金,旨在对特定失业者提供生活保障的失业保险基金,却往往对需保障的人关闭大门。一些人士对此表示,“只闻得到香,却吃不到肉”。与此同时,一些失业者申请保险金的意识也较为缺乏。许多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根本没有考虑过申请失业保险金。据有关媒体了解到,目前全国普遍存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过巨的情况,可谓‘雄狮’在睡觉。
【存在缺陷】
虽然,社会保险法已颁布实施,但1999年出台的失业保险条例仍未修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制度存在的矛盾和不足越来越凸显,影响和制约了失业保险基金功能的发挥。
一是,支出渠道窄,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案例分析>以山东为例,自2006年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开展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在满足各项待遇支付、试点资金支出、援企稳岗支出以及2009年以来降低缴纳比率后,基金滚存结余仍由2006年的58.2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30.7亿元。
二是,权利义务不对等,影响职工参保积极性。
分析:从目前来看,当前失业保险仅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并助其再就业的功能,在职人员“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方面的帮扶仍处于“政策空白”,很多单位和在职职工得不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持,参保积极性低。
三是,申请手续繁琐,很多失业者放弃了申请。
分析:根据一些省市的规定,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失业时,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向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申报;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状态,以此确认申领资格;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就失业证、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和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由此来看,申请手续具体操办起来有困难,一些人还不确定能否申请到,故索性放弃申请。
【解决措施】
失业保险条例亟待优化,同时还应通过保值增值、适当扩大支出范围等,盘活失业保险基金存量。
一是,简化程序,适应当前形势。针对目前企业很难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信息、个人提交相关证明难以及人员流动频繁的现状,适当简化申请手续,增加申请办理的灵活性,不要限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
二是,明确功能,确定支出范围。“社会保险法没有对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三位一体’功能作出法律规定”,应尽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明确失业保险全新的功能定位。
三是,用活存量,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失业保险对参保缴费职工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为失业保险金创造新的“出口”。一方面,政府和企业为筹措在职职工培训资金发愁,另一方面,巨额失业保险基金躺在那里‘睡大觉’,这种矛盾需要用更灵活的制度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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