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即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
信访排名的初衷是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等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一项措施。然而,信访排名也带来了不少问题。信访排名增加了地方政府的信访工作压力,导致截访等行为的发生,浪费了行政成本,不利于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有损于干群关系。
取消信访排名意义重大。首先,地方政府信访工作的压力减轻,地方政府不用太去考虑公关等因素,而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和化解上,专心地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其次,附着于信访、截访而产生的巨额行政成本、社会成本,也将节省下来,转而用于经济社会更需要的地方。再次,对于那些奔走于途的访民和纠结的截访者而言,这样一个消息显然意味着某种解脱。取消信访排名是政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举措,是服务性政府的体现。
取消信访排名后,各级信访部门的信访工作将不再简单地以信访数量多少为通报标准,国家信访部门也不再搞全国范围的排名、通报。取而代之的是国家与地方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点对点的通报机制,并通过信访约谈制度对地方的信访工作予以监督。
不过,排名取消了,问题并没有完全消失。很有可能还会因为各方压力的骤减,而出现某种信访井喷的态势。地方政府应有足够的准备,不能因为排名取消而产生懈怠心理。
取消信访排名之后,地方政府应从以下几点入手,解决好信访问题。第一,必须加快地方政府的政治文明建设,规范权力的运行,要在现行体制以及法律的范围内解决权力侵害民众的行为,将民众的怨气消弭在初始阶段。各级政府要真正关心百姓的疾苦,切实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以信访为例,不能一截了事,“等因奉此”,转来转去、批来批去,让民众在求告无门的困境中一再上访、一再积累怨气。第二,除了信访之外,还要多给民众提供一些公共救济的渠道,以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利益。比如,司法的渠道、基层调解的渠道等。这其中,司法的公正至关重要。现实表明,相当一部分民众正是因为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而屡屡上访的。
完善和落实信访制度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应该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社区、广场等群众聚集地,广泛宣传信访制度,让群众能够信任并支持信访制度。对于常年上访人员,地方政府应分情况拿出科学的彻底的解决对策,而不是一拖再拖或粗暴应对。
信访排名的取消,层层传递给地方政府的显性压力可能消失了,但来自社会管理的隐性压力非但没有消失,加之由于社会转型期生发的诸多矛盾,还有加大的可能,远没到庆幸“解脱”的地步。
此外,也应该警惕取而代之的“点对点”通报制度发生异化。切忌搞成取消了一种压力机制,却另起一种压力机制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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