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闵行区的一项政府实事项目有些特别:投入580万元,推进100个市民广场文化设施改造项目。改造前,大多数户外活动广场、空地都有市民自发开展的活动,尤以广场舞最多。通过新设统一的灯光、音响、标识,100个市民广场改善了跳广场舞的硬件。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不少居民反映,原本跳广场舞与不跳广场舞的居民彼此还能交流,如今广场设立标识后,跳广场舞的居民“有了依据,不再听劝”,早先的平衡被打破。
政府的服务意图,衍生出哪些新问题?广场舞在健身和不扰民之间,能否实现新的平衡?面对日渐增多的广场舞群体,有没有更好的管理方式?日前,闵行文广局的项目实施人员、广场舞的参与者与反对者坐到一起,共同来破题。
问题:硬件改好了,如何普惠所有人
在闵行区,跳广场舞已成为中老年居民最常见的健身方式。但有居民反映,由于缺少总体规划,广场舞早先的场地较为分散。一些广场舞在小区内的空地进行,灯光较暗、路面不平,容易引发安全问题。音响的音量,也令周边居民不堪其扰,甚至引发争执。
去年起,闵行区开始对100个市民广场文化设施进行改造,希望改变广场舞扰民的现状,让广场舞和其他市民活动更加安全、可行。按照广场面积、地理位置及现有设备条件,100个广场被划分为5个示范广场、13个中心广场及82个标准广场3个档次。
在区文广局牵头下,这些广场统一了灯光、音响、标识,优化了市民广场活动的硬件。但问题也由此而来。82个标准广场中,有20-30个位于小区内部或周边,广场舞的音量对小区居民造成困扰。有居民表示,早先虽然有跳广场舞的队伍,但商量之后有些还能听劝,但如今舞者认为“跳舞变得有理有据”,更不愿收手。由于影响三班制居民日常休息、打扰孩子做作业,广场舞的分歧进一步激化,不少小区还出现抢夺音响设备的情况。
反对者认为,硬件改造固然是政府出于服务目的的好意,但目前更多造福了跳广场舞的群体。如何避免冲突,让硬件改善普惠所有人,成为支持广场文化的关键。
建议:政府提供服务,居民自律共管
反对者李先生:我们小区里有一个市民广场,每天早晚都会有人定时跳舞。有些居民觉得声音太吵,经常去协商沟通,偶尔还会把警察叫来。作为个人,我理解中老年人跳广场舞陶冶性情、锻炼身体的需要,但打扰到其他居民的生活,也叫人无奈。向有关部门投诉,基本很难圆满解决,都是暂时加强监管,一周左右又回潮。现在政府确定了市民广场文化点,不少人变得理直气壮,认为这就是跳舞的地方。其实这中间有认识上的误区。法律确实不禁止广场舞,但对噪音扰民是有明确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噪音的标准进行设定,并能设置分贝监测仪。有标准,可监测,哪怕起争议,也有依据了。
反对者陈小姐:我家里有老人,天天要去跳广场舞,也有小孩,天天受噪音困扰,所以很纠结。政府在既有的活动点上进行硬件改造是好事,但希望在置点之前,能够经过严格的考察、测试,再把理由告诉居民。此外,我家住12楼,声音非常吵。希望政府在确定地点时,也把高层居民的情况考虑进去。
支持者王阿姨:我支持政府提供服务来支持广场活动。有了更好的灯光、音响、标识,市民的文化生活会更丰富。但作为参与者,我们自己身上也有责任,也要自律。比如,高考期间,是不是能够忍几天,照顾一下家中有孩子的居民?再比如,小区里有些居民三班倒,跳舞时能不能适当调低音量?这些都要及时了解和沟通。在跳舞的时候,我们也会注意,尽量不影响其他居民。比如居民楼在东边,就可以朝西边站,扩音器也向西边放。有时候,我们会主动联系投诉比较多的居民,上门去测试环境:究竟音量开到多大,既能保证我们跳舞,又不影响他们。同时,我们会多听反对者的诉求,也客观表达自己的想法。一旦及时沟通,很多矛盾都可以化解。
闵行区文广局员工:文广局推进这项工作,事先经过详细的调研,征集居委会及商业广场意见,在200余个场地中选择了100个。这些场地原先就有两三支队伍在跳,我们只是帮忙改善硬件。改造过程中也有设计:比如灯光使用太阳能灯,不仅环保,而且不会太亮,可以限定时间,这样对广场舞也是一种约束。硬件改善了,不能只为广场活动服务,我们的目标是普惠所有居民。这是我们的初衷。但政府提供服务,具体管理还要靠居民自治。所以改造期间同步成立了闵行区市民广场文化服务管理协会,希望通过居民的自我协商,来完善广场活动的机制。希望协会既吸收跳广场舞的居民,也吸收反对者,大家一起来共管、共议,找出折中、可行的方案,起到应有的监督与沟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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