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矩,始能定方圆;有法则,方能治家国。政风清明关键在于“按规办理”。
在一些报上来的请示报告上,我喜欢批“按规办”几个字,指的就是按规矩办,按制度办,而不是我个人说了算。有规矩,有制度,对号入座就行了。
“按规办”必须先立规。怎么立?一是已有制度要与时俱进,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实现标准化、精细化;二是空缺的制度要一样一样建起来。马鞍山这几年新立了许多规矩,合起来已经有了厚厚一本,涉及方方面面,大到土地、资金、用人,小到接待、用车、发文等。覆盖到位了,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规范。
立规矩时,要尊重群众意见,按市场规律办事,要集体讨论。这样的规矩才有生命力,才有权威性,才能执行下去,让人服气,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规定过时或不完善的,及时修订,对文件、规定、政策一年一清理,一年一维护。马鞍山市每周召开市委常委碰头会、市长碰头会,建立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律、学政策的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能落地的规矩才是管用的规矩。我们制定一个规矩为什么要几上几下、反复推敲?为什么强调要集中方方面面的意见?就是要确保规矩能够落地、便于执行。
领导要带头按规矩办事。为什么有的规矩立不起来,有的立起来又不管用?问题就在于执行者有私心。有人问,你立了那么多规矩,又批示“按规办”,那你的权力不是就小了吗?有些事不就不好办了吗?我并不这么认为。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岗位赋予的,权力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我们始终不忘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切实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
凡事按规矩办,其实是鼓励干部坚持原则,遇事敢抓敢管,对矛盾不推不躲,不做老好人,勇于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打招呼,不做影响公平正义的事情。
凡事按规矩办,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坚持利为民所谋,不收受礼金、购物卡和贵重物品,不轻易签字,不轻易表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按规矩办,归根到底要千方百计把权力交给群众,让群众说了算,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要千方百计把权力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该市场调节的,决不行政干预;要千方百计把权力交给制度,让主观、人为的因素越来越少、趋向于零,让客观、制度的因素越来越大,直至全覆盖;要千方百计把权力交给集体,变个人权力为公权,对不明白、拿不准的事,反复面议磋商,集体研究决定。
只有把权力交给群众、交给市场、交给集体,才能让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权力才能真正装进笼子里,进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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