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已沦为公职人员福利;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渐成摆设……如果不是日历的提醒,我们面对这些“沉睡的规定”时会恍惚“穿越”到了久远的历史年代。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掰起手指头,都可以在生活中发现不少这样“沉睡的规定”,有些甚至极端到荒唐可笑,但这恰恰是客观存在,虽然这种存在有这样那样“合理”的理由。
【热点透视】
一些陈年旧规之所以“沉睡不醒”难发新芽,一定程度上是有关部门在倾听民众呼声上不够认真,在对待民众福祉利益上不够重视。须知,民众利益无小事,既要注重宏观层面的调整与规制,也要能着眼于“零打碎敲”的“小规定”的梳理,全方面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民众的福祉权益。
一方面,类似于独生子女费的价值,从最初的“可买几斤猪肉”到如今仅仅“可买一支雪糕”,以及为了鼓励民众多读书多看报而设立的书报费,如今新生代劳动者已经不知其为何物--这些“沉睡的规定”虽然仍在管今日之事,却与出台时的政策初衷产生了割裂,徒剩形式上的延续,并无太多导向意义了。
另一方面,舆论经常指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好,并由此拉大了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事实上,普通民众与公务员群体间的福利差距,并不仅仅是有些公务员同时享有住房补贴和福利房这些显性的“硬差距”,还有类似于洗理费、书报费、防暑降温费,以及定期的探亲休假福利。这种福利虽然在价值上远远抵不过一套房,却会积少成多,而且涉及方方面面,给人“无处不福利”之感,由此将导致和累积社会矛盾。
[影响]
由于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急剧变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一些主要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规定没有得到及时改正,造成了一些典型的“沉睡的规定”。对于这些规定,没有理由让其一直似睡似醒地存在着,既与现实脱节,也与民众呼声相悖,让人们对法律规定的严肃性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怀疑。
[启示]
政府出台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民,而世界是在不断变化的,不可能有一种规定,持续数十年不变,还能够满足社会和民众的需求。可见,要以变来对应世界的变化,方能顺应时代潮流,避免长期滞后而失去意义。而且,政府规定也要有可执行性,如果只有模糊不清的规定,却缺乏相应的执行细则,导致规定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无法落地,那么再好的规定也会被束之高阁,最后就变成“沉睡的规定”了。
[措施]
对此,建议:
一是从规章制度层面调整理与民众利益相关的各种“沉睡规定”,更加公平地为民众利益保驾护航。例如取消或定期核准调整一些散碎的费用标准。提高独生子女费的标准,取消已无意义的洗理费、书报费,在全体劳动者中落实防暑降温费和探亲休假制度,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缴纳标准这些根本上关系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也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二是政策规定得“与时俱进”,制定“标准”时,就要考虑工资、物价涨幅以及生活水准等因素,不能几十年一贯制;同时注意规定本身需有时效限制,到一定时间,就得清理,或调整,或撤销。长期生效的政策规定,也需有个“自醒”装置,好似有座“自鸣钟”,到时,就提醒政策制定者,今夕何年,某个规定要“年审”,否则就得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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