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界三中全会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12项45条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就社会意义来看,延迟退休可以降低国家养老金支出压力。然而此决定一出,社会上还是争议声一片。对于延迟退休的争论焦点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年轻人就业,二是养老双轨体制的差异,三是高低收入群体延迟退休的差异。
2013年被戏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因为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了699万。而在中国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也使得城市的就业形势严峻起来。不少老人表示,有那么多年轻人毕业找不到工作,自己早点退休是应该的。
由于我们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个人无须缴纳社保,由财政统一支付,但是企业职工则需要本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因此,公务人员普遍支持延迟退休,而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这意味着要多交几年钱。
对于大量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在扣除社保金及所缴纳的税金后,拿到手中的工资是少之又少,这所剩不多的工资还要用于支付日常生活开销、还贷等等。而对于做小生意和无业人员来说,靠自己缴纳社保费用,那么新政策实施后就意味着要交更多的钱却享受更少的保障。一位已经下岗多年的女士说,我马上就要到退休年龄了,可是听说要延迟退休,这就意味着我马上就要拿到的退休金可能要告吹,对于原本就家庭负担沉重的我们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对于大量企业来说,本来需要交纳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近于总量70%左右的资金,新政策出台之后则将为高龄雇员支付更多的社会保障税费,就无法用较低的成本招募更有力的新人。
就我国目前的形式和国外现状来看,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只不过就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这一决定的实施是个渐进的过程。首先,要尽快缓解不同养老制度下过大的养老金待遇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其次,缩小收入差距,扭转中低收入者尤其是一线劳动者报酬偏低的状况;第三,对退休人员再就业进行必要且合理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