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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视率也快有国标了,2014年7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的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将会正式实施。据悉,《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中明确提出,中国电视收视率调查与国际通行准则须保持一致,调查方法和技术与国际上保持同步,同时又要符合国内电视收视市场的具体情况,保证电视收视率调查顺利进行。此外,还明确了收视率调查所应遵循的基本范围及执行标准,为收视率调查机构提供了明确可行的操作规则。
【热点解析】
前些天收视率人人喊打,无论在电视台和制片公司在业内的年会上,还是冯小刚在政协会议上,都对收视率乱象提出了批评。舆论氛围果然奏效,拿收视率说事的电视台和制片方少多了。但收视率顽疾存在多年屡遭批评仍然大行其道,说明围绕它滋生了许多利益,被利益驱动的收视率变着花样干扰了观众的收视选择。那么,电视收视率国标颁布之后能彻底治好收视率之病吗?未必见得。
从收视率国标的起草单位看,有产业主管领导部门,有专业研究机构,有相关大学,但从中也可以看到,一些电视台、电视行业协会以及电视台所属的收视率调查机构出现在了名单里。不是说相关利益机构参与起草国标,这种国标就是不可信的。相反,国标恰恰需要这些机构提供基本的调查方法、调查依据和多年来积累的经验。然而用冷峻的眼光看,确实也要防备利益机构在国标起草时就埋下“潜规则”,形成收视率调查的“一言堂”。
收视率国标的起草,需要敞开听取所有电视台、制片公司的意见,获取最大层面的认同度。更重要的是,对按照国标进行收视率调查的机构要加强监督,除了来自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外,要有来自法律机构、媒体或其它第三方对收视数据进行定期、严苛的审查。
不知道相关电视台及其所属收视率调查机构,在参与国标制定后,对国标还有着什么样的发言权。为了避嫌起见,在国标正式实施后,这些利益机构应全面撤出与国标相关的业务,把国标具体实施、完善修改的权力,交给真正独立的能经受得起多方考验的专业调查公司去做,要杜绝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种现象的发生。
为了保证收视率真正的公正与客观,建议剥离附加在收视率身上的购片附加条件、费用支付、宣传等功能,让收视率退居幕后,只在行业里发挥参考作用。即便要把收视率用于台前,也要规范在合同、会议、媒体等方面的应用规则,让收视率回归冰冷的数据,别把它和电视剧质量混为一谈。
想要从荧屏上看到更多优质电视剧,需要创作、制作、播出等群体与平台共同努力,认为解决了收视率顽疾就万事大吉是错误的想法。何况收视率只是困扰电视剧创作的一个小小的障碍,如果连这个障碍都不能轻松跨过,捧出优质剧、淘汰劣质剧会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