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13年11月10日,铜川小贩程某正摆摊,城管让他把东西收走,“因慢了点,他们就连货还有我拽上了车就拉走了。”最终程某被扔到不通班车的山沟,走回去五六小时。区城管队长证实此事,称4名执法者均在编,已被停职。王益区城管执法大队已提出初步意见,即认为参与执法的4名队员属违规执法,对其停职检查。作为队长的李银川专门找到小程道歉,并被要求向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ü 相关评论
@《“躺着中枪”,城管为何得不到理解?》: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城管队员首先必须是公务员。然而,很多地方几乎都没有做到这一点。目前,普遍采取的做法是公务员与事业编混编、混岗,这既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又给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带来许多难题。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中国经过30多年的法制建设,大多数行业执法都有一个法律框架,唯独城管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因为缺乏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城管法规,导致城管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常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处境,仅行使处罚权而不直接参与事务管理,最终形成“末端执法”的恶性循环。城管因此给社会公众留下了一个“乱罚款”的恶劣印象。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副处长张妮娜,执法力量与工作量相比远远不足。从国家层面来说,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城管法》。就上海来说,与城管相关的最完整的就是去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但也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地位。
ü 模拟题
城管扔人执法,你怎么看?
ü 参考解析
城管问题这几年一直成为舆论的焦点,城管问题在某些地方的确较为突出,延安城管双脚跳踩男子头部、武昌城管十几人殴打开颅手术者、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导致千人围殴、昆明城管殴打怀孕妇女……媒体上频频曝出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挑动着社会大众敏感的神经。近期出现的城管扔人的不文明执法现象,又再一次将城管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毫无疑问,城管扔人执法作为城管暴力执法的体现,它严重践踏了百姓的尊严,漠视生命,毫无关切可言,这种行为会深深地伤害老百姓的心,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无疑会引起社会矛盾激化,不仅没有有效地实现自己的管理职能,而且导致城管人员与群众产生矛盾,再一次影响城管形象,将城管近几年转变执法方式的努力全都毁掉,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一同努力,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个别城管人员在现实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硬性执法、暴力执法、违规执法等现象,城管队伍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城市管理得好不好。因此,打铁还需自身硬。提素质、讲法治、重服务,城管执法既要授权也要限权。严于律己、温馨服务、宽以待人,加强城管人员的管理意识,增强城市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真正在执法中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维护和谐的民众关系。城管应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才能使城管执法取信于民。
第二,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个别人无视城市的治安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乱建乱占、乱设摊点、污染城市环境、违法抗拆等行为,所以国家要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确保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不仅可以规范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也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严厉打击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充分发挥监督力量,民主加大对于执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如建立服务问责制,政府要对服务的结果承担责任,发现暴力执法的公务员要进行惩罚并公示大众。尤其要注重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使问责真正落到实处。
只有这样,才能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变整个城管队伍的执法形象,城市管理问题才能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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