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作过调研:我国中部地区某省所辖数十个县的党政“一把手”,干满一届5年的只有一半;西部地区某县最近8年间,变换了5名县委书记、4名县长,平均任职时间不到两年;南方有个省在某一时期,在90多个县中,只有1名县委书记在岗位上干满一届;东北某省的一个县级市,7年换了6次“一把手”。
如此急速地干部流动,无怪乎兰考县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曾为自己“当了8年副县长、5年县长,陪了6任县委书记、4任县长”而失落。任期“缩水”,“官流”超速,危害甚多,令人担忧。
“官流似水”,滋生了官场腐败之风。少数手中掌握特权的官员,常以封官许愿为诱饵,谋求私利。他们奉行的信条是:“要想富,动干部”。于是乎,部分官员看准了官场“行情”后,不是安心扎实地在任期内干好一番事业,而是朝思暮想地把时间和精力用在“跑官要官”上。
“频繁流动”,不利于稳定干部队伍。由于新来的“一把手”每人的政治素质不一,工作思路有别,性情好恶各异,因此,其识人、用人的标准当然也就各有“尺码”了。于是,一个个频繁“流”来的官员,上任不久,又频繁地“流动”其管辖的干部。如此这般,怎么能保持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又怎么不影响本地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顺利开展?
“任期短化”,助长少数干部急功近利忙“政绩”,不利于“务实”的党风政风形成。君不见,一些干部上任后,知道自己“干不长”,于是,重“显绩”、轻“潜绩”、虚造“政绩”,工作的重点只放在“形象工程”“路边工程”和“面子工程”等表面文章上。这些不良风气影响到民风社风上,又造成了整个社会的虚浮之气。
“流动过速”,还容易产生大量的“走读干部”。这些“打一枪换一地方”的“走读干部”,大都是“人走家不搬,临时搭个窝,精力分两地,来回跑着过”。干部“走读”不仅耗费了大量无谓的交通费用和时间,还分散了干部为民做事的精力,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了折扣。
200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若把5年任期制视为领导干部的“常态流速”,那么,随意无序的“过速流动”,则破坏了正常的职务变动与晋升规则。不言而喻,这种“任期缩水”现象,不仅有损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也是对民意的违背、对民利的损害,对形成“严”与“实”的党风政风、民风社风都有不小的危害。
广大党员干部和相关部门应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切实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升迁机制,真正把干部任期制落到实处,刹住任期“缩水”之风,从而使领导干部流动的速度正常化,真正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政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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