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之祸由来已久,刑法专门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亦5年有余,尽管警方对此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时至今日,传销仍在肆虐。
据公安部经侦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路军介绍,目前传销发案数总体上升,特别是传销在一地受创之后,会向打击和管理相对薄弱的异地转移,造成移入地发案增多。
一个原本不难识别的骗局,一种人所皆知的犯罪行为,为何屡打不绝呢?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解到,传销“毒瘤”在变异,政府治理须升级。
形式:除传统传销外,还有传销公司、异地传销、网络传销等
在很多人印象里,传销就是不断“拉人头”“洗脑”。为了保持该行业的经久不衰,传销人员会被强制要求在一起吃大锅饭、睡地铺,被要求不断地聆听“行业高管”描绘的美好未来、“行业精英”讲述的励志故事,进而让自己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幸福指数一线飘红”。
“传销早已不是想象中的那样了。”长期致力于反传销的民间人士李旭介绍,传销的世界五花八门,除传统传销外,大体可分为传销公司、异地传销、网络传销3种形式。
“传销公司,并非指传销分子成立一个以传销为经营业务的公司,而是以直销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或者直接挂靠在其他直销企业。”李旭进一步解释说,异地传销是指传销分子不再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可以在当地发展下线。但是,传销高管对传销分子的精神控制、资金管理更加严格了。比如,传销人员被直接收取3800元、69800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入门费,然后被不停地灌输“3年赚回1040万元”的富豪梦。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实际注册,没有实物产品,仅是通过网站发布信息,也可以诱骗全国各地的参与者。近年,在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案件中,精彩生活公司仅通过对一个网站的运作,就发展会员680多万人,涉案金额高达38亿元。
据了解,精彩生活公司创办某网站后,精心设计出以网络虚拟货币PV为计量单位的会员制度,大肆鼓吹高额返利:网站注册会员缴纳7000元购买1000PV后便可成为最低级别的“合格诚信渠道商”,并获得20%PV返利,从普通会员到顶级“全球诚信渠道商”,会员级别多达16级,缴纳7000万元保证金成为顶级会员后则可获71%PV返利。
“事实上,返利就是把新入会员的保证金返利给资格老的会员,按这个模式下去,保证金缺口只会越来越大,直至资金链断裂。”一些曾经抱有“致富梦”的会员表示。
如今,互联网的各种特性被传销活动发挥得淋漓尽致,尤其是针对不同的人群、产品,开发并利用新的传销方式。据李旭介绍,近年来,“嫁接式”的传销模式逐步流行,即对于那些年龄大、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就通过当地骨干代理“网下”用拉家常的话语联系并进行“洗脑”。这既拓宽了“面”又照顾了“点”,不漏过任何一个发展下线、牟取利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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