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近期出台规定,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办酒席作出了明确的硬性规定:提倡党员干部不办酒席,“确需”办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礼金礼品数额一般不超过200元。
【思路点评】
这一政策也已经不新鲜了,早上2006年就曾经出台,但是收效甚微,所以,在回答这道题的时候,考生应注意深挖权利监管,浅谈限桌令细化,从源头入手,真正铲除贪污腐败的土壤。
【答题框架】
对这一政策应持保留意见,因为他一方面违背了民俗,伤及领导干部作为普通社会人的权利,另一方面在监控官员腐败敛财方面该政策收效甚微,所以,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值得肯定,但还是治标不治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禁止令。
我个人认为,湖南省浏阳市的规定并不新鲜,有些地方出台的措施更为严厉,甚至细化到了“领导干部如办理婚丧喜庆宴请事宜,允许在至亲好友范围内,规模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宴请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15桌(或150人)”的程度。
类似的“限桌令”早已不是首次出现。不过,尽管“限桌令”出现的地点不同,限桌数目迥异,但其最终效果却大致相同——并没有减少宴席的总桌数,不过是“化整为零”之后,一次酒席变成了几次酒席、一张桌子旁坐上了更多的人。我们面对违规者屡屡的事实,这在无形中降低了治理效果。
毋庸讳言,某些党员干部大摆权力鸿门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借大操大办之机行权钱交易之实的问题也确实亟须解决,但类似的权力通吃早已完全脱离了民俗的范畴。所谓宴席,充其量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道具,纵使没有了道具,权钱交易的丑剧一样可以上演。
其实社会和公众还是对“规定干部办超过10桌酒席须提前报告”充满了期待,问题的关键在于,公众对治理效果的怀疑和对强化治理的渴望。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能否摆脱纸面规定才是问题的根本。
要使“规定”落地,首先要明确的是对权力的监督应公开化和常态化;其次,要认识到,任何政策治理效果的显现,不在于政策出台的频率和纸面的严肃程度,而在于能否落地;最后,要把监督的权力真正归于公众,而不是落入公权“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惩罚自己”或者“左手监督右手”。由此,才能防止“限桌令”成为摆设。
所以,我认为与越位干预民俗的“限桌令”不同,规范权力行使的“限权令”才是责任政府应尽的职责。限制桌数远不如规范权力更为直接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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