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公费出国,不但不应成稀奇事,还应成制度化矫枉:对公款出国(境),就该遵循“能不出就不出”的原则。
近日,广东东莞市直部门及事业单位陆续在官网首次公布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多个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引起广泛关注。对此东莞市财政局回应,“零”公费出国属实,原因财政部门制订了严格审核标准,总的原则是能不出就不出。(6月3日新华社)
出国经费为“零”,在公费旅游乱象迭出的背景下,本是好事。可就是这么个熨帖人心的消息,激起不少质疑声:质疑的倒不是压减出国经费的意义,而是其真实性——在公费出国动辄异化为变相福利的背景下,涉事部门果真就能全然克制徇私冲动?这未必是多虑:现实中,有些地方、部门将“三公”经费装进“会议费”筐里的现象,并不少见。正因如此,去年云南省招标采购局“自曝”三公预算为零、东莞曝光11个市直部门“零”公车预算,都邂逅了一片质疑:它是账面上的零支出,还是真实的零开支?
但就现实看,东莞方面的解释,未尝就不合乎情理:有些部门“零”公费出国(境),是因在“八项规定”要求下,审批口径收窄了,公款出国(境)的需求也跟着被压减。也就是说,它是真的降低了行政开支,而非玩“做账腾挪术”。
这某种程度上既见证了八项规定的辐射力与冲击波,也是正常态的回归:实质上,对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本就该是“因需而定”,而非大开口子。其出国的事由,应在“刚需”的应许范畴内,而不能是“想出就出”。此前媒体曾曝出,2010年广州市城管局派人去日本、俄罗斯等地公费考察,还有某单位派老干部去巴西考察亦遭曝光,其实都源于公费出国未被纳入到一体化约束框架下。
在此情况下,“零”公费出国,既是对政策规约的呼应,也是对公费旅游病态需求的抑制。它不仅不该成稀奇事,还应成制度化矫枉:对公款出国(境),就该遵循“能不出就不出”的原则。而这也应通过内嵌到约束体系的方式,来堵住僭越空间。
当然,要挤出公款出国(境)乃至“三公”支出上的泡沫,光数字削减还不够,还应在公开层级上更趋细化:除了公布粗线条的预算,还应公开每次出国(境)的事由、时间和出访地及各人的费用,并建立查验机制与效果评估体系,真正方便社会的“量化监督”。若能这样,出国经费压减,又何至于引来“做账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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