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政府部门有责任监管基金会,督促其报告收支情况,保持透明。那现在相关监管部门“又去哪里了”?显然,基金会敢于不报告,不是因为胆子大,而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放任基金会既不报告全文,也不报告摘要,如此百般呵护,有没有猫腻?
据《新京报》报道,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显示,浙江、广东、北京等10大登记机关所管理的基金会中,竟然有83%的基金会不向社会公布捐赠收入和善款流向。事实上,这10大机构管理的基金会数量占全国的54%,资产占全国的83%,每年的捐赠收入和公益支出额占全国的80%以上。粗算起来,等于全国善款的2/3来去不明,这真非同小可。
基金会的透明之路该怎么走?
按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管理办法,基金会需要披露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通常情况下,全文中有善款的收入和支出,摘要只有收入,没有支出。浙江等地方做得最好,报告的全文和摘要都公布了; 广东和江苏虽然基金会数量位列前茅,但在透明指数却排在倒数几位,善款收入和支出都是未知数。北京稍好,但也只有17家基金会占全市基金会总数的8%披露了年报全文,其他的都只公布了摘要。
基金会不公布善款收支情况,固然不等于一定有问题,但至少给公众留下了许多悬疑,这显然不利于基金会开展募捐活动。2008年汶川地震国内捐款总额达到高峰之后,迅速回落,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会募款尤为不景气,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公信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信息透明,理应成为基金会自救的首要策略,孰料大佬们稳坐钓鱼台,不管公众如何急切地想知道“善款去哪里了”,却丝毫没有公开收支情况的打算。如此怠慢的态度,叫人不得不怀疑,这些人是不是已经不准备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基金会不公布收支情况,不管如何不正常,至少可以理解,因为账目不清、不便公开,也是今日许多公办基金会常有的事。此前不久,某家基金会的账目甚至在以亿为单位的数据中,出现了小数点“点错了地方”这种错误。如此“混账”,当然见不得公婆,虽则不可原谅,毕竟还能理解—“人家就这水平,不想丢人现眼,不让人看还不行吗?”
问题在于在世界各国,公益性基金会公布账目都不是纯粹自愿、自主行为,而是一种法定义务。公益机构拿公众的钱,既不是政府收税、公民必须依法缴纳,也不是企业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全是因为公众听基金会说得好听,“服务于公益”,才心甘情愿拿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交给基金会去扶贫帮困。对此,基金会难道就不该有个反馈,让人知道到底怎么用的、给了谁、凭什么给、解决了什么问题?如果一点动静都没有,那谁能担保不是被“内部消化”,拿去吃喝、买奢侈品甚至用于更见不得人的地方了?
可是,公众的钱一旦脱手,基金会耍赖皮,就是不报告,个人确实毫无办法,所以,法律规定政府部门有责任监管基金会,督促其报告收支情况,保持透明。那现在相关监管部门“又去哪里了”?显然,基金会敢于不报告,不是因为胆子大,而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放任基金会既不报告全文,也不报告摘要,如此百般呵护,有没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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