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话手机普及,电信诈骗渐成公害。“猜猜我是谁”、“中奖通知”、“洗钱”等五花八门的诈骗电话不断,令用户们不胜其扰。若只是受扰还罢了,警惕性低的懵懂掉入陷阱,中招破财,更是气愤难消。据公安部统计,去年我国电信诈骗发案30余万起,民众损失100多亿元,其中使用改号电话软件作案的占90%以上。
若是自己疏忽大意,粗心失财,或遇到街头骗局,眼光昏花,上当受骗,人们或就自认倒霉了。但在近年的电信诈骗,人们愈来愈强烈质疑电信运营商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如近日广州警方破获的两起打公司旗号行骗的案件,骗子均利用改号软件,将公司联系客户的电话改成100××号。100打头的号码是电信商,这是常识,人们接到这类电话,以为是电信的客服,首先便撤了警惕防范的栅栏,中招的几率自然大增。
这就要问了:用户为“来电显示”付了费(相当于花钱买商品),但电信公司提供的号码(商品)却“货不对板”,电信公司该不该担责?电信用户因此被骗失财,电信商应不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有人在电信商的地盘(通道)公然打着电信商的旗号行骗,电信商居然毫无察觉,这到底是为什么?是一时疏忽,还是压根就没设“防盗门”?
显然,改号电话能在电信商掌控的通道“畅通无阻”,并不只是骗子“太狡猾了”,而是电信商太懒,太不设防。对此,看看银行卡的防范,或许事理更加明了。涉及电信诈骗有两个关键部门,一是电信,二是银行。为了阻止电信诈骗的资金流转,近一两年,银行做了大量的防范,除在自动柜员机上张贴和设置防骗提示,还在营业点加强巡查,发现异常,马上报警并劝阻,结果在悬崖边挡住了许多险些受骗者。相比于银行的防范监管,电信方面可以说差之甚远!
有分析说,在巨额的电信诈骗中,电信商实际上“分得一杯羹”,这话虽然难听,却也一定程度道出个中奥妙。对此,如果电信商不尽快在制度和技术上予以补救,那么,社会就有必要通过法律,强化电信商的监管责任。
然而,纠结的是,迄今为止,除了国务院颁布的电信条例外,电信法还没有问世。对于电信商在为公众提供安全、规范的服务以及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方面,法律的监管基本是空白——不断增多的电信诈骗为我们提出了法律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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