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要点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7月16日新华社)
千山万水,峰回路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终于破冰启航,这是一个令公众“喜大普奔”的消息。多年来,公务用车超编超标准配备、使用费用偏高、公车私用严重、公车使用效率偏低等“公车数宗罪”饱受公众诟病,改革呼声日高。公车改革也一直在“摸着石头”,个别省份早在1997年就领命“试点”,2004年前后还出现过全国性改革高潮,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都在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遗憾的是,2005年后,此项改革在各地相继搁浅,难以前行,陷于沉寂。
十数载公车改革路,山重水复,兜兜转转,不能说寸功未建,但至少与公众期望值仍有很大距离。公车改革之难,不在细节设计,难在自我革命——由现行公车使用制度获益者主导,公车改革难免瞻前顾后,左右摇摆;难在法不责众——公车泛滥成灾,惠及面广,到基层甚至连科级干部也有“专车”。多年的公车改革实践逐渐明晰一个道理:倘若没有通盘考虑、强而有力的“顶层设计”,任由地方自说自话,公车改革就难以向纵深方向推进,也不会有整体效果。《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作为顶层设计蓝图,不仅是纲领性文件,更给出改革的线路图与时间表,为公车改革成功夯实堤基。
评价公车改革成效有三个维度:能否真正杜绝“车轮上的腐败”、能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能否保证政府工作效率不受影响,这些也是公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政策留了一道“细缝”,就可能被人挖成“沟壑”。过往有些地方的公车货币化改革,也规定领取了交通补贴的公务员不再使用公车,实际效果却不如预期,个别地方还出现“补贴一分不少,公车一辆不减”怪象,皆因为“下有对策”难度不高。哪怕是公务出行社会化尝试,租赁公司也可能暗中姓“公”,用清理出来的公车组成车队,专门服务特定人群。今次的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很明确、易执行,但在保留项中出现“其他车辆”字眼,如若没有进一步明晰、精细,它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专供变通的“口袋规定”。政府工作效率受损恐怕亦非杞人忧天,个别公务人员也可能因为出行不便(如没有私家车、打的困难等),或要自己掏钱而懒得动。
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相比,公车改革难度更大,对一些对公车已有依赖的人来说,公款吃喝可以不吃,出国旅游可以不去,公车不可一天不用。是以,公车使用制度改革要像八项规定一样,有规矩、有计划还要有恒心,不管遇到什么阻力,阻力有多大,都要一步一步推下去,绝不能让公车消费再回潮。经过若干年的调适、推行,良好的习惯才能养成,公车改革方能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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