㈥专业测试
1、本次统一招聘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由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学、盟中心医院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本次专业测试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需求可用蒙汉两种语言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职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职位人员)用蒙古语或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应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明确所用语种。
4、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一并收取,减免办法与笔试相同。
5、专业测试时间及有关要求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㈦总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2.5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专业测试总成绩×60%。
2、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要加试专业测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在报名网上公布。
㈧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上公示。
2、体检。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
3、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掌握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单位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考察聘用意见。
㈨公示及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考核结束后,经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在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递补。对于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核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或因考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能递补一次。
3、经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盟编委会研究批准后,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办理相关人事、列编手续。
㈩聘用
1、经批准拟聘的人员,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者在试用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招聘人员参加工作起算时间以编委会研究确定时间为准。
3、盟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工作由盟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转正定级。
4、盟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的工资等相关待遇按我盟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工资等相关待遇的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
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导、监督下进行。
㈡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㈢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㈣本《简章》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盟委组织部 0483-8353108(党群部门公开招聘)
盟人社局 0483-8332346(政府部门公开招聘)
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 0483-6100866(报名技术服务)
资格初审单位电话:
盟法院 0483-8332442
盟蒙中 0483-3999555;
盟电教室 0483-8595081
盟交通局 0483-8332307
盟文广局 0483-8355590/95
盟计生局 0483-8351158
盟药监局 0483-8351903
盟疾控中心 0483-8331807
盟中心医院 0483-8770797
盟中心血站 0483-8333001
盟住建局 0483-8596092
盟旅游局 0483-8341727
举报电话:
盟委组织部 0483-8353108
盟监察局 0483-12388
盟人社局 0483-8332049
附件: 1、《2014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