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就在刚刚过去的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可见“法”必然成为今年最热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政法干警面试的备考之中,我们更加不应该放过这个香饽饽。那我们在备考中有哪些法律法规是有必要了解的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法律名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
【用法之地】“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你是否为你家小区的广场大妈的大喇叭而烦恼呢?对,此法规就是用来规范诸如广场舞大妈噪音扰民的。近来,一些社会上发生的广场舞大妈与社区居民发生的矛盾比如泼粪制止,购置高音喇叭喝退等都备受出题者亲睐。所以不管是综合分析此现象还是让你情景模拟解决此矛盾,你是否可以在用“情”之后,再拿起法律的武器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法》
【法律名片】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用法之地】“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是多么熟悉的歌词啊,相信大家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应该都是在自己父母身边,也许正在一起看着那年的春晚。当时又是否会想到现在离家万里?你有多久没回家了?考完了就回家看看吧!当然,面对现在我国存在的老龄化严重的情况,这则法律在回答“居家养老”的解决措施中不失为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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