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不信法,政府怎么办”
几年前,江西省奉新县罗市镇梧岗村村民邓铁强与邻居李鹏因自家屋后种植毛竹的权属产生纠纷,双方多次上访、并向媒体投诉,就是不肯诉诸法律,双方的纠纷一直拖至今年5月。类似的案例在基层并不鲜见。
西部某县司法局一负责人说,群众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不相信司法。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如果涉案人员与县里边的某位领导有关系,那一个电话就可以干扰判案。群众认为,反正都是党委政府说了算,那当然是去政府上访更直接。
采访中,多名法院工作者告诉记者,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情形十分普遍,很多人并不相信法院判决的公正性,认为存在着“关系案”“人情案”,不少人都试图通过上访来影响判决结果。
“甚至一些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的案件,也有不少人会选择继续上访,其实这就涉及了妨碍司法公正的问题。”湖北省秭归县法院副院长梅昌元说,由于上访群众所提供的材料有时不能保证全面性,一旦上级领导批复,会给法院的最终判决带来很大压力。
“目前涉法涉诉类信访,已经超过信访案件总量的50%。其中许多都是法院已经判决了,原告不服,进而上访,有的甚至信访三级终结后,还是不服,继续上访。”山西省某县信访局局长说,“群众信访不信法,政府怎么办?有时不得不干点于法无据的事。”
这位局长同时反映,当前社会救助的缺失,使信访甚至成为某些困难群众谋生的方式。“曾有一名司机交通肇事,官司打了一年多,花了十多万的医疗费,最后没钱可供执行,受害者不断上访,政府也得想办法解决啊。”
当违法者众多,政府查还是不查
广西柳城县东泉镇高田村一位村民建了一栋200平方米的别墅,由于未经审批,被国土、住建等部门认定为“两违”建筑,要予以拆除。这位村民不服,认为自己花钱在承包地上盖房子没有什么不妥,于是请律师做顾问,经过3年时间,这栋建筑才最终得以拆除。
“现在乡镇这样的情形不在少数,细究起来,到处都是违法建筑,村民想什么时候盖就什么时候盖,根本不管手续和法律程序,如果国土局要挨家挨户去查处,根本查不过来,而且还会引发极大的矛盾。”该县一名干部说。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西部某大城市近郊的一个农村。2011年为了建设工业园区,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未取得土地转用手续和用地指标的情况下,擅自将村内200多亩耕地建成厂房,并吸引20多家企业入驻,每年村社仅土地租金一项收入就超过300万元。
记者在该镇采访时,当地基层干部表示,之所以敢“大胆”违法占用耕地搞建设,是因为这是村里1000多户村民共同协商的结果,法不责众,只要绝大多数村民都同意搞,项目既能带动就业,又能产生可观的工业产值和利税,镇里当然“乐观其成”。
在耕地被违法占用之后,虽然国土督查部门也曾到过镇上和村里核查,但结果不了了之。如今这部分集体资产还履行了“合法化”的手续,村民人人受益。
这样的事情在基层很普遍,它带来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当违法者众多,基层政府查还是不查?
化解矛盾出路在哪里
对于县乡政府而言,依法行政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考验,但这一关不能不过。当下,征地、拆迁、环保、移民、信访等领域,由于违法行政,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已成为矛盾焦点,当首先纳入法治轨道加以解决。
严惩土地、环境等领域违法行为
征地、拆迁等涉及土地的行政行为,是基层矛盾的集中爆发点。实际上,在这一领域并非缺少法律法规,除少部分需要修改完善外,大部分都是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以征地为例,按照法律规定,县级政府必须在取得国家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土地“占补平衡”要求等前提下,发布征地公告、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明确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内容,并在得到村民认可、完成相关补偿后,才可进行征地。
但现实中,不少地方打着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推进城镇化的旗号,大肆“圈占”耕地,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避开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严重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曾采访中部地区一个县,该县政府自行组织“土地补偿完毕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实现了耕地从集体所有向国有建设用地的性质、用途变更,最后交给开发商建设商业住宅。这个过程中,政府几乎每一步都采用违法手段,为了达到目的,法律规定被完全抛到一边。
在环保、移民等矛盾焦点领域,不少基层政府和官员也是如此,法律不是他们首要考虑的问题,他们更担心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媒体曝光,只要没有这种“大事”发生,法律往往很难发挥作用。这也是不少基层政府以权越法、以权代法的根本原因。
只有严厉追究违法责任,才能遏制违法行政的冲动。法律上,要进一步明确对政府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上,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使政府行为受到严格的约束。
同时,要不断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专家表示,约束政府不是不让政府做事,而是让政府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做事。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基层政府承担的任务艰巨,在督促其行为方式转变的同时,也应给予其必要的理解、引导、支持。
理顺信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信访是民众表达意见建议,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基层干部认为,信访制度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也需要尽快修改,否则将对依法治国带来干扰,最终也不利于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
山西省的一位副县长对记者说:对基层法治建设,当前的信访制度实际是起了负面的作用。“比如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后,不管上访人有理没理,只要一上访,就问责地方,有时候逼着我们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机关进行干预。这反过来又助长了一些人的无理上访。”
这位副县长说,告状和信访现在越来越成为一个产业,甚至出现了代理人。“信访只论户籍所在地,户籍在哪里就是哪里的事情。一个人不在我县,在其他地方出了事情,只要是我县的户籍,不管我们有没有责任,账都记在我县身上。这样的制度不改,依法治县很难。”
“目前的信访体制导致以权代法现象突出,政府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保平安、息事宁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于法无据的办法,有时候也不得不用。”中部地区一个县的信访局长说,有的案件政府不该受理,但顶不住不断上访的压力;而一旦受理,就是越权。
该信访局长说,有的案件尤其是涉法涉诉的案件,应该走法律渠道解决,但对于群众来说,打官司周期长、见效慢,上访告状施加压力则可能很快解决问题,于是一级一级上访。地方政府由于有考核排名,不得不屈从于这种压力,最后造成了习惯于用权力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
基层干部建议,尽快完善信访制度,同时畅通司法维权的渠道。2014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强调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不过仅仅如此还不够。“司法制度应该进行改革,现在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成本太高,从受理到开庭到结案执行,时间太长,动辄好几年。普通群众一旦遇到伤残等问题,哪有那么多钱来垫付,许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等不到赔偿而去上访。”前述信访局长说,司法的公正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形成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强力约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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