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概述
二十四孝,讲的是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在不同环境下、用不同方式行孝的故事。鲁迅先生当年曾经点评过二十四孝图,他说,有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还有的,会让人非常反感。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特别是“郭巨埋儿”的故事引发了不小争议。
六安市市民慕女士上下班经常路过解放路,最近,她发现解放中路的路边安装了不少公益广告的广告牌。牌子上讲的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并且都配有插图,包含“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是其中有这么一个广告牌,让穆女士在内的不少市民看着不舒服。用公益广告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中的孝心,是一个好的创意,而慕女士所提到的,不合时宜的,是二十四孝中讲的“埋儿奉母”的故事。埋儿奉母,讲的是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当年分家产的时候,他把家产都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守护着母亲,并且对母亲非常孝顺。后来因为家境贫困,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如果他们把钱来供养自己的孩子,就会影响奉养自己的母亲,于是就和妻子商议:不如亲手埋掉自己的儿子,节省些粮食奉养母亲。夫妻双方在挖坑时,在坑下挖到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双方得到黄金,回家既孝敬了母亲,同时也养活了孩子。但是慕女士认为,埋儿奉母的故事,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而另一位家住解放路五牌里的刘女士也表示,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放在现在无疑就是犯罪。她表示,行孝道,就要埋葬掉自己孩子的做法,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
制作公益广告牌的单位负责人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下的决定。前日晚间记者采访到了解放中路上的一家比萨店的老板,她说,路边的公益广告牌已经撤走。
各方评论
知名学者、收藏家马未都:二十四孝图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我们自周代以来就开始逐渐建立的一个观念,孝道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起到的作用肯定是不可低估的。按照我们现在一般的认知,二十四孝图里确实是有一些糟粕,比如说“郭巨埋儿”。但是它总体的意图是好的,就是教人尽孝。只是我们必须要明白一点,就是道德是有时效的。在历史上的道德今天看有时候不道德,今天重提二十四孝,总体精神没问题,但具体事例要分析,有的事例应该可以从中国古代中找到一些其他的例子替换,但它提倡的精神对我们民族的孝道的再度推行、对我们维系社会总体的秩序的良好和安定,还是有好处的。
《新京报》:以街面路牌广告的特点,“埋儿奉母”极其醒目,其中“埋儿”二字又极其刺眼,无怪乎让市民看上去“觉得瘆得慌”。了解这一典故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因为典故里的“埋儿”是指活埋!强烈审丑之下,“奉母”的固有美学意义其实已无从传递,所谓公益宣传又有何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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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微博)》:传统文化不可乱学,尤其是不能一股脑、毫无批判地奉行“拿来主义”。否则,不仅不能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反倒可能给现代社会道德构建“添乱”。传统社会讲究以孝为先,但这个孝更多是指不折不扣服从长辈的等级观念,这与现代社会所汲汲以求的个性自由、人人平等格格不入。继承优秀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就有必要剥离传统孝道中被固化为纲常的强制性因素,把传统孝道转化为合乎现代道德和法治精神的感恩文化。只有与现代社会毫无违和感的传统,才值得继承与弘扬。
《西安晚报》:如此劣质的公益广告,何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街头?这可不只是“没文化真可怕”或者“冒充有文化”,因为这样的街头公益广告是典型的政府行为,拿纳税人的钱搞如此粗制滥造的公益广告,到底为了达到怎样的目的?如果决定搞这些公益广告的政府部门,既不曾关心公益广告的具体内容,也不关心其所能达到的宣传效果,谁说这样的公益广告不是烧钱的形象工程?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俗学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肖放:二十四孝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在古代社会里面有可能有它积极的作用,但是二十四孝里面有一些和今天的伦理观啊、价值观啊,不相适应的东西,可能就不能去宣传、去强调。特别在公益广告里面,可能尽量少出现这种东西吧。
模拟试题
最近,安徽六安街头“埋儿奉母”公益广告,广告讲的是汉代郭巨对母亲非常孝顺。后来因为家境贫困,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如果他们把钱来供养自己的孩子,就会影响奉养自己的母亲,于是就和妻子商议埋掉自己的儿子,节省些粮食奉养母亲。这个广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后来当地把该广告撤掉。你怎么看待现代社会对于孝道的宣传?
参考解析
“百善孝为先”是中国流传千年的古训,近日在安徽六安市街头,二十四孝被做成街边护栏上的公益广告,将二十四孝之一“埋儿奉母”图文并茂地展示却引发争议。专家和民众普遍认为这样的“愚孝”与时代脱轨,传统文化应在扬弃中继承。
对于这样一种弘扬孝道的行为,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当地政府为弘扬孝道而做出的努力。诚然,古代孝道的很多内容已与现时代脱节,有些更是不符合新社会的新要求,但对于这样的广告牌,我们还是应多些理性解读,不必反应过度。应该说,“二十四孝”作为一个自成体系的孝道文化整体,早已深入人心。尽管尽孝内容和形式与当下行孝大有不同,但两者体现的孝道核心内容却是一脉相承的,并没有改变,因而不该随意割裂和对立。如果因为其中某些内容不合时宜就刻意回避,甚至可以阉割,反而破坏了古代孝道文化的完整性,让人有突兀之感。六安市政府对于二十四孝的宣传也能使人们了解孝道的历史变迁和文化传承。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政府作为主管部门,应该肩负起为宣传正能量,传递孝道的任务,从而引导整个社会积极向上,筑建家庭和谐的围墙。从这个方面来说,其行为值得肯定。
但是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古代的教益已是不合时宜,在现在看来,虽然故事的出发点是为了弘扬孝心,但故事本身也即郭巨的所为是违法的。这不仅是说,用杀害一条人命去保全另一条人命,为古今中外所有的法律所不允,即便从家庭伦理而言,也是不合情理的。因此这个广告引起巨大的争议,我们从这个事件中也应该看到,尚有部分政府行为的公益广告,不仅停留在传播信息和教化层面,而且“公益指数”严重不达标,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文案和台词更是粗制滥造得可怕。
对于以上的情况,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工作:
首先,从政府执政角度看,公益广告作为地方政绩的窗口,有些政府不加思考,懒于政事。横竖得任内容填充,而传统孝道似乎成了顺手拈来、永远正确的东西,这种不假思索的照搬正是懒政和形式主义的产物。关键是,现代民众变得不再容忍那些看似道德正确、实际跌落法律与人性底线的“传统”了。
真正好的公益广告,应该理念鲜明、有文化、不低俗、幽默有趣、容易理解,起到传播理念改变行为的作用,从而点燃公众心中的公益热情。可是,像“埋儿奉母”这样的公益广告,完全没有达到效果,甚至起到相反的效果,这样的公益广告离“文明”,离“城市形象”只能是愈走愈远。
其次,倡导由重视伦理纲常和愚忠的“孝”转向关注父母内心需求、强调和谐与沟通的“孝”。新标准包括: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教会父母上网,支持单身父母再婚,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和父母一起锻炼身体,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字里行间洋溢着浓郁的现代气息,透露出对“精神赡养”的重视。
“埋儿奉母是强调讲孝道,而不是真的把儿子活埋”,长期关注传统文化教育的学者普遍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但必须分清精华和糟粕,才能更好地继承和弘扬。 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内在地包含了人类文化进步和可传承的因素,当下中国处于转型期,我们具有历史责任感和面对转型期的紧迫感,一方面要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精华,另一方面要把握时代精神,在扬弃中继承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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