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健康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房地产诸多矛盾抓手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也开始强调“租售并举”的基本住房政策,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则进一步提出,鼓励发展并规范住房出租业,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提高住房保障能力。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存在许多严重不足,导致市场结构性扭曲和对住房投资属性偏重。
一方面,在各国城市化初期,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使得住房需求迅速上升,市场化租赁市场逐渐形成,政府也更加重视市场规范与规则设计。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主要国家都曾出现突出住房矛盾,各国政府加大了政策干预力度,构建了各具特色公共租赁市场体系。
根据市场化程度差异,租赁住房分为市场化、半市场化及公有保障等类型。从制度层面看,对承租人保护相对不足,对于住房、住房租赁以及土地、金融、房地产业管理乃至相关税收,尚存在许多法律法规空白。从深层次看,住房市场供求结构错位,与住房销售市场高度重视相比,租赁市场始终处于被忽视地位。
政府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市场化房屋租赁领域,是进行规则顶层设计,同时还需要深度介入公共性房屋租赁体系构建中,这也是各国政府不可或缺职责。为确保市场化供应充足,政府重点在政策激励上做文章。
在短期内经历快速城镇化与后工业化社会矛盾我国,公共性住房租赁体系还远未成形。《指导意见》提出的多渠道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购买社会房源做公租房为了促使诸多家庭从购房市场分流到租房市场,构建更可行住房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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