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从民族振兴的角度来说,最广大人民的健康更是关乎中华民族是否能够长久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社会人一般都有一种惯性思维:发展是硬道理,一直将发展经济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把国家“GDP”的稳步增长和人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实不然,健康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最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一味追求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社会人的发展,特别是健康的发展,很容易出现国家富强了,人民的幸福指数却不高,甚至幸福感下降等情况。
医药卫生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谁来提供医疗服务,是医药卫生事业问题;二是谁来支付医疗费用,是医疗保障问题。自2003年“非典”事件以后,我国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体系在保障水平、保障层次、保障对象和制度体系设计方面有待进一步的动态发展。现阶段,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依然严峻,制度过分分割有违公平也不利于提高效率,管理及经办机制尚未理顺,医疗保障制度还存在着内在缺陷等。所以,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改革和完善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药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医疗卫生事业建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有关“从总体讲,改革是不成功”的报告之后,中国就医疗体制改革进行了世界性“头脑风暴”似的大讨论,取得了部分备选医疗改革方案。2006年国务院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级协调工作小组,拉开了新一轮的医改大幕,同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把以医疗体制改革作为学习的主题,“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至此,政府在医疗体制改革中的主导作用被正式确立下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提出了“病有所医”的目标,并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作了总体规划,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放向,“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2008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的目标,同时厘清了就未来一个发展阶段就医疗体制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2009年4月6日到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正式公布,确立了“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的医疗改革运行机制和五项医改重点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9年8月,卫生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307个药物品种数量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每3年调整一次的原则;另外,就我国药品安全存在风险和隐患,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的责任,打击高价药、劣质药甚至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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