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曝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一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因陪镇领导喝酒,饮酒过量,猝死家中。记者上午从当地纪检部门获悉,“党委书记李某、镇长任某、副书记陈某,人大政协所有班子成员加两个支部书记,共计十九人,喝16瓶白酒,丁店村书记一人喝有二斤,被送回后当晚便死在床”。霍邱县纪委工作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近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多起官员宴请喝酒致人猝死的事件,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福建三明市福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无怪乎有人戏称“酒场如战场,上了场未必能下场”。
频繁发生的党员干部饮酒猝死的事件,深究其原因,实际上折射了现实当中一些陋习和所谓的“酒文化”和“酒礼仪”在作祟。据爆料,这位“酒烈士”村支书上任不到半年,在一起喝酒的人要么是顶头上司,要么是人大政协的领导,正是表现自己的关键时刻,岂有不喝个尽兴之理?
在中国,酒文化盛行已久,尤其在官场更是荒诞,“酒精”很多时候都扮演着官场上关系运作的“润滑剂”,喝酒往往是编织关系网的重要方式。“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我放心”。 有些干部热衷于偷机取巧,虽然平时工作热情不高,但一到酒桌上,就来了精神,特别是在领导面前时,更是表现出一副“千杯不醉”的奴才相,就算身体早已吃不消,也死撑硬扛,想方设法多向领导敬几杯酒,从而为自己的仁途而“投资”。
尤有甚者,在一些基层地方,喝酒也成为了单位迎检的必备工具。但凡工作检查、考察、考核,基层单位为了尽地主之谊,以酒代茶好好招待上级单位。并且,由于是公款消费,很多地方在接待上级单位、迎接各项检查时不惜血本,喝酒一定要喝有分量的,对此,有人戏称为“上午基层走一走,中午饭店撮顿酒,下午醉醺醺地走”。
如此种种,有的官员喝酒致死就不是官场新闻了。
酒原本是个好东西,“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然而在盛行的官场酒文化之下,却变成“人在江湖走,哪能不喝酒”。这因酒而死的村支部书记,不过是官场酒文化的牺牲品。他的死再次为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 “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必须要刹住官场“酒文化”的不正之风,才能真正挽救干部,才能让“酒烈士”的新闻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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