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环境监测深陷“塔西佗陷阱”?一方面要严格落实新环保法,严格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另一方面,要在环境监测领域引入第三方运营维护。
据媒体报道,在近日召开的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称,“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吴晓青说,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监测系统也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
有人说,统计是“社会的温度计”,是决策者研判形势进行决策的“罗盘”。环境监测是一种政府统计,环保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应用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如果源头数据出现注水情况,决策会出现偏差,给污染日益加剧的环境雪上加霜。据悉,在环境监测领域,政府每年的投入非常巨大,去年仅大气监测体系就投入资金4.36亿元,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但层出不穷的监测数据造假,不仅撕裂了这张大网,更会误导公众,后果不堪设想。有个案例是,中部某省一个县,其环境监测站的技术人员伪造监测数据,导致当地政府错失环境治理时机,损失巨大。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源于利益驱动,主要有三种:一是排污企业造假,为了达到少交甚至免交环境污染税费的目的;二是环保部门主动造假,是为了显示治污政绩;三是地方政府指使环保部门造假,无非是为了应对环保考核,来维护地方形象。对后两种行为我们尤其要警惕,这种公共管理部门参与造假的行为,折射出的是扭曲的政绩观,以及用人和执法中的监管不力。
一些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不禁让人想到“塔西佗陷阱”这一政治学名词。“塔西佗陷阱”是指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在经历“钓鱼执法”“暴力征地”等事件后,公众负面情绪的蓄积,进一步摧毁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事关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只要处置欠妥,势必会让政府部门遭遇更为棘手的危机。近些年,公众对一些政府主导建设项目的集体抵制时常涌现,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个别地方政府失去了公信力。
如何避免环境监测深陷“塔西佗陷阱”?一方面要严格落实新环保法,新法明确了政府和企业在环境监测中的责任,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新法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守住环保法规底线,严格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对弄虚作假、伪造(或指使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坚决说不。对那些不监测、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企业也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在环境监测领域还要引入第三方运营维护,各地政府要按照《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放开一部分监测市场,同时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执法监督,让第三方机构不能,也不敢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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