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表示,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4月23日新华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在基层,执政的基础在基层。随着国家对基层建设的投入加大,大量资源“下沉”为某些心术不正的基层官员提供了贪腐机会。一些惠民政策在落地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也可能被扭曲为权力寻租的工具,直接危害群众利益。随着党中央反腐力度空前加大,全国上下掀起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风暴,然而,面对频出的基层贪腐大案,公众在点赞“打虎上无禁区”的同时,更期待“拍蝇下无死角”。
“苍蝇之腐猛于虎”。“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已经引发全社会关注。基层小官贪腐在国家层面来说是“苍蝇”,但对这些“苍蝇”身边的群众来说,其危害不亚于大“老虎”。回顾近年来引起舆论关注的基层腐败案件,可发现贪腐金额十分惊人。“苍蝇”可能只是一个基层普通科员、一个村官,职务不高,权力不小,却凭借手中的实权动辄也能贪腐千万甚至过亿。而令人最为忧虑的是,这种“小官巨腐”现象并不鲜见。据调查,在2014年各地纪检部门公布的“反腐成绩单”中,基层“虎蝇”占比不断增加:西安市纪委查处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占贪腐类案件总量的87.9%,个别案件涉案金额上亿元;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金额3.58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4人……他们的贪腐行为看似“边角碎料”,没有一些“老虎”的大案要案那么显眼,但积少成多。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征地拆迁、项目审批、截留挪用公款等领域的基层腐败已成重要隐患,给群众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丝毫不比大案要案逊色。
“县官不如现管”。权力大小并不与行政级别绝对成正比,基层干部级别不高,但关系网错综复杂,纵然位低但权重,他们直接接触、管辖着地方各类事务,尤其是掌握着土地、财务、人事等领域审批权、管理权的干部,甚至可以权倾一方。然而,也正是由于“苍蝇”们职务级别低,处于国家政权的最底层,因此对其的审计和检查往往流于形式,对他们的监督约束也就自然乏力,进而为其腐败空间提供了条件。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权力不分大小,不受约束才是贪腐的根源。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小苍蝇”照样干出“大老虎”的事来。由此,笔者认为,治理基层腐败问题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有针对性的打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的集中式清理,用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巨大威慑,使基层干部“不敢腐”。当然,对反腐败而言,防患于未然往往比事后惩处更重要,也就是说要从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入手,将基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到实处,编织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并对基层干部加强廉政教育,让他们“不能腐”、“不想腐”。
尽管实现这样一种愿景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依然充满期待。在这样防微杜渐、从严治吏的高压态势下,反腐“拍蝇下无死角”的局面定会更加稳固,定能重拾政府公信力,清明的政治风气和健康的政治生态也定会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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