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培国”走红了。隔一段时日,总有这样的游客一举成名。比如在故宫铜缸上刻字的“梁齐齐”,在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上刻字的丁锦昊……
路培国“成名”于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的《前出师表》石刻上,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尽管相关部门对石刻做了技术性修复,但这个名字如同石刻留下的斑驳一样,已经在人们记忆中留下了丑陋的阴影。根据成都当地文化名人李伯清的举报,三年前,路培国这个名字就曾被刻在杨升庵的《临江仙》上。一个常人的出游,非要弄出乾隆皇帝的架势,真是让人“醉了”。
某些“刻字咸猪手”留名不倦,看起来滥觞于传统文化,实际上是文明与法治的败笔。这一点,从中国游客留名不止、社会舆论骂声不断的循环往复中可以得出结论,也可从前两天网上流传的所谓“旅游新规”遭讥讽窥见一斑。
规范真假暂且不论,其中一些内容本是文明出游最基本的要求,但还是收获了一片吐槽,众网友纷纷在网上做出“挖鼻屎”的表情以示不屑,令人开了眼界。而事实上,如同几年前“某某某到此一游”不被人们所在意一样,一些人对于自身文明素养的“劣迹”,在认知程度上是缺乏严苛性与前瞻性的。这也是中国游客在国内外口碑中“都不咋的”的重要原因。
这点,在法治设计上同样如此。在两年前出台的我国首部旅游法中,诸如劣迹斑斑、臭名昭著的“到此一游”现象,并没有在这部旅游法中有所体现,人们事后最多只能在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中,大抵找到相应表述。
一部《文物保护法》,并不可能斩断“到此一游”的“咸猪手”。中国游客在世界各地景点亮瞎世人的青名,必须由法治之手去斩断。否则,就会将一个法治的命题,无端地停留在文明道德和素质的一池浑水里搅和,最终是,“到此一游”的人名出位了,国人的颜面却扫了一地。
在《前出师表》石刻上留名的“路培国”,当然应该受到法治的惩戒。但我们回过头来看,路培国是谁,如同梁齐齐是谁、丁锦昊是谁一样,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中国游客陋习积身的代表,是法治照不见的“到此一游”中的一个。这个具体的人,法治不能放过,但应该受到社会指责的,是这个生生不息的群体。
路培国们是一面镜子,一面照着游客的素养,一面照着法治的影子。两面都不到位,路培国们的名字,随时都会出位。(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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