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广西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一审获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日前,新华社的报道揭开了毛绍烈的“双面人生”——一边身穿朴素旧衣,一边受贿敛财千万元;一边重抓廉政建设,一边借干部升迁大收红包。
开裂皮带、旧衣服、塑料凉鞋,这样的穿着确实不像贪污受贿千万元的腐败官员。然而,从权力监督的角度而言,“双面官员”毛绍烈的伪装其实一点也不高明。值得思考的是,这样的伪装为何能令其在16年的时间里实现边腐边升?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双面官员”早已不是个例。与其说“双面官员”难被查处是因为他们伪装技巧高,不如说是权力监督仍旧存在缺陷,以至于官员只要稍稍伪装就能规避监督。因此,强调权力监督和官员财产公示,显得尤为必要。
毛绍烈虽然在穿着上很低调,但以权谋私的手法其实一点也不隐蔽。比如,毛绍烈严格控制接触商人的范围,只与熟悉的老板进行权钱交易;又比如,为了让敛财办事更隐蔽,毛绍烈在重要岗位强行安排“自己人”。真正值得追问的是,毛绍烈强行逼迫班子领导同意他的提拔任用意见,肆意插手工程审批,如此明显违规为何还能一路绿灯?一把手的权力蛮横至此,为何未能被及时制约和查处?
至于毛绍烈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经常找县纪委领导研究廉政工作,印发廉政警言警句,制作反腐倡廉的台历等,同样不应作为对其监督不力的借口。首先,官员谈廉政与其自身是否廉洁并无必然联系,这是常识;其次,作为一把手,谈廉政建设,只是其分内工作之一,亦不具有任何指向性。典型如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落马当天仍在干部大会作廉政报告,其廉政语录仍上头条。
“双面官员”的称谓,其实更多只是伪命题。一些官员在不同场合做出不同的表态与形象展示,其实只是人性趋利避害的条件反射。在现代政治中,人们正是意识到官员的权力一旦缺乏必要而有效的监督,就可能出现人前人后不一的做派,才呼吁将权力关进笼子。从这个意义上讲,公众可以惊诧于“双面官员”的极大反差,但就反腐倡廉而言,对于所有官员,还需剔除道德评价的惯性,意识到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才是让官员能够“真实”起来的唯一药方。
传统语境中,我们常常习惯认为贪官之所以能够躲避监督,是因为太“狡猾”。而置于建立现代化的权力运行监督体制语境下,类似说法中的某些内涵是值得警惕的。因为官员腐化堕落固然有官员自身的道德原因,但制度监督缺乏才是根本要害。
就此而言,“双面官员”的教训中,最应该被汲取的教训恰恰是对权力的“伪监督”。要防止“双面官员”的出现,意识到这一点,更是一切制度建设的开始。(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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