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14年,很多热点新闻事件,在媒体聚光灯挪开之后便没了下文。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处理热点事件时,经常存在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现象,这些新闻被民众称之为“烂尾新闻”。对于这些“烂尾新闻”你怎么看?
【解析】
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本来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处理热点事件、突发事件时,经常采取“热回应、冷调查”的套路,使一些公众关切的后续调查成为“半拉子工程”。“烂尾新闻”的出现,表面上看是媒体注意力转移、热点转换的结果,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的消极态度,面对问题,不想查,不敢查,不愿查,这种行为暴露的是权力部门的不作为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
新闻“烂尾”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容易引起社会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解决问题能力和实力的质疑和各种抱怨,这种“有首无尾”的作为方式有失真诚,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每一次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解决,对国家都是一次重大的考验,而这些“半拉子工程”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政府部门对人民关注的问题不够重视,直接影响国家及政府部门在人民群众眼中的形象和心目中的公信力。
要让“烂尾新闻”不再成为“烂尾”,从追踪走向追责,不仅需要管理者的自觉,还有赖于制度护航,需引入更加强力的监督调查机制。
首先,各级政府要发挥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作用,及时对群众关注的热点事件进行回应,定期通报热点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对于已经被证实的热点事件,要公布详细的处理时间表和问询举报方式,方便公众随时了解事态进展,同时,积极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最大程度避免“自导自演”、“自查自纠”情况的发生,杜绝“烂尾新闻”。
其次,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新闻烂尾问责机制。从追踪走向追责,相关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喜欢干扰舆论监督,混淆公众视野、制造烂尾新闻的直接责任者进行问责,避免监督与问责之间的断裂,让“烂尾新闻”不再“烂尾”。
最后,新闻工作者要拥有真正的职业尊严,竭力还原公共事件的公平正义,真正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功能。通过把制造“烂尾新闻”的责任主体纳入监督追踪的对象,挖掘“烂尾新闻”背后更大的新闻价值,通过揭露真相来驱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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