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作为执法者,必须知法懂法,因此在公务员面试中会考查考生们一些法律知识,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建议考生们在答题时要将自己的法律知识充分地展示出来,考生们如何才能做到呢,下面结合真题进行分析。
【真题再现】
在候车室安检的过程中,有一个女人犯精神病,从包里拿出一把刀,到处挥舞,一边挥舞一边喊“有人要杀我”,乘客四散逃离。作为正在巡逻的值班民警,请问你怎么办?
【真题分析】
这道题目把一名铁路公安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突发状况进行了再现,考查作为一名铁路公安的应变能力,也要借题目考查大家的法律常识。
首先,我们在看这类问题的时候,要分析题干中给自己假设的身份是正在巡逻的值班民警,作为一名报考铁路公安的考生应该知道,值班的工作内容有接受报案、接待群众求助、基本通信联络等。我们明确了身份,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应该及时联系领导和周围同事告知现场状况,与同事共同配合控制现场状况。答题时很多考生易犯的错误是,一个人去处理问题,一边控制女神经病人,一边疏散安抚群众,现实中其实是无法做到的。
其次,我们在分析题干的时候,要分析题干中的情境,题目中非常明确的提到“在候车室安检的过程中”,作为考生我们要感同身受的迁移自己在乘坐火车过程中,安检的情境,如果发生混乱,会影响旅客乘车。轻则发生恐慌混乱扰乱乘车秩序;重则发生拥挤踩踏或人身伤害。所以,作为值班民警,要控制住女神经病人,避免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维持正常的安检秩序。
再次,考生在审题的时候,要分析题干中的矛盾,显然是这个犯神经病的女士的失常行为和旅客们正常乘车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如何处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我们在答题的过程中,怎样准确恰当的说明自己处理问题的办法呢?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很多考生犹豫的是该拿这位女士怎么办?是说服教育?还是立刻夺刀?强制带离?很难把握这个尺度,法律当中对如何应对这种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有“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所以,题目中的问题就要依据法律中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来解决问题。我们在具体答题时,可以这样说,“自己和同事做好分工,一边分散这位女士的注意力,引她往乘客少的地方走,一边控制她的活动范围,趁其不备夺下手中的刀,将这位女士控制,强制带离现场”。
最后,题目中的矛盾基本解除,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已经结束,怎样处理这位女士依然是我们的工作职责。这时可能大家又会有疑惑,有的考生可能认为,既然精神有问题就应送往精神病院,如果你也这样认为,那显然对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明确了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负有的义务。法条上使用“责令”一词,表明公安机关有权对没有尽到义务的监护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严令他必须承担监护责任,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给予必要的治疗。所以,这道题目最后还是应该找到这位女士的监护人责令其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
通过对这道题目的分析我们得知,依法执法并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口号,而是要在答题过程中有所体现的,答题时不一定要把法律条文背出来,但是,是否具有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时时刻刻体现在我们的行为中,体现在答题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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