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云(化名)发网帖称,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将自己的鼻子割掉。李云称,目前自己基本靠嘴呼吸,整形诊断费用已近十万元,总花费至少30多万。“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嫌疑人龙某某已于去年6月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目前仍处于刑拘在逃状态。(4月20日 《新京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新京报侯虹斌:有调查显示,“在中国,每4个已婚女性有1个受过家暴”;但我们所能感受到的似乎并没有那么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没有被打死、打至重伤之前,甚至有的朋友家人,都不知道这个妻子正在遭受残害。隐藏着的、未被揭示出来的家暴是十分触目惊心的。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很难对受害人进一步责备,责备她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家暴者往往都伴随着强大的经济控制和精神控制,不仅对当事人实行暴力,还可能利用孩子和受害人父母亲人的生命安全来作为胁迫。许多受害者不是没有逃离过,甚至有的还离了婚,都仍然被前夫追杀上门。另一方面,有些受害人也往往笃信:离婚或者让人知道婚姻不幸,比挨打更可怕;还相信,孩子们宁愿要一个刀光剑影的双人家庭,也不要一个安宁的单亲之家。《反家暴法》业已实施,还有女性在忍受家暴。所以,这个社会要做的,不是责怪她们无能,而是给更多家暴中的女性(男性)建立一个安全的港湾。
@人民网蒋萌:一些事看似有“有关部门”管,但真向“有关部门”求助时,结果未必乐观。就家暴而言,以往受害人打110报警,如果不构成轻伤乃至更重的伤害,警察充其量是对打人的一方批评教育,就不了了之。而打人者此后往往会变本加厉地“教训”受害人。如果找妇联与街道,后者可能会说没有执法权,虽有保护妇女权益之责,却未必有实际行动与措施。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似乎让家暴受害人看到了希望。考虑到这一保护措施刚刚实施,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鼓励受害人勇于使用这一法律武器,同时令打人者有所忌惮。另一方面,执法机关也要通过典型案例,依法严惩暴力伤害配偶的恶徒,确保有关法律的效力与威信。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消除“家暴是家务事”思维。切实维护家暴受害人的权益,需要法律的介入乃至邻里的守望相助,而不是作壁上观。
@法制日报许辉:频频曝出的家暴悲剧,都足以说明反家暴仍然任重道远。反家暴法的实施为反家暴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一法律规定不能成为“纸老虎”,而应该真正进入到每个家庭,用国法来正家规,那些与法律规定相悖的恶家规,就得给法律让路,服从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让恶家规大于国法。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方面,应将反家暴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运用典型案例震慑施暴者,也让家暴受害者知晓依法维权的路径。另一方面,有必要开展家暴问题大排查,由妇联、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社区等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形式,收集家暴问题线索,抓早抓小,早预防、早处理。再者,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办理涉家暴案件,把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到实处,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到位,该依法保护的必须切实保护到位,要用严格有力的执法和司法防止新的家暴悲剧发生。
一项法律规定从实施到人尽皆知,或许会有一定的过程,但我们要穷尽一切措施,尽最大可能把这一过程缩短,把法律的效应发挥到最大。反家暴法的实施更是如此,有法必依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这是每个家庭都应强化的必修课。只有反家暴法的规定成为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恪守的家规底线,家暴悲剧才不会再有,我们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四川新闻网冯悦:或许有人会说在《反家暴法》出台之后,家暴惨剧是否就该结束了呢?依笔者看,就反对家暴的情形来看,远远不如大家想象的乐观。就在前几日,女记者在家暴中惨死的新闻还震惊了每个人。由此来看,家暴的现象绝不会因为一部法律的出台就从此销声匿迹,彻底根除。如果说《反家暴法》是根救命稻草,还需受害者自己紧紧抓牢。否则,《反家暴法》的出台与否毫无意义,仅仅是置于空中楼阁落灰罢了。
此外,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能期盼以自己的软弱与宽容,就能唤醒施暴者的良性回归。这样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让施暴者更加放纵无度。因此,受虐者要改变“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敢于突破自身心理防线、卸下完美家庭的伪装,积极寻求妇联等相关机构的帮助,使用法律的“重拳”让施暴者自食其果,才是真正解决家庭暴力行之有效的方法。若李女士能早日看透家暴的本质,积极寻求帮助,也不会酿成这样“会呼吸的痛”了。
然而,世上本无“后悔药”,惨剧发生了,大家在为受害者揪心的时候,更应该警醒在我们的身边如何才能避免这类不幸的降临?怎样去保护自己、帮助他人?人人都有家庭,人人都需要爱,要成全理性的爱,要抵制“以爱为名”的暴力,才能为家庭暴力画上句号。
解析:随着家暴新闻屡屡发生,家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据统计,在2.7亿中国家庭中,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暴力而解体。但不少人受传统家庭观念和伦理的影响,对所遭家暴不敢讲,或认为这是“家丑”不可外扬,选择了沉默和忍耐。同时,也有人把家暴看作“家务事”,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公权力不宜介入。
其实,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重视女权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许多家庭暴力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女性的一再忍让,使男性的施暴成为习惯。当暴力发生时,女性应该不示弱,让丈夫知道你是不可以忍受暴力的。与此同时,女性自身也要用法律武器来预防并制止家庭暴力,与此同时,还要健全反家庭暴力的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处罚家庭暴力行为,全面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传媒和舆论的引导、监督作用则是消除对妇女暴力最好途径。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但还有女性在忍受家暴。所以,要从根本上帮助妇女从家暴的情形中解救出来,除了有法律保护外,还要提高女性自身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更重要的是给他们建立一个安全的港湾,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家暴问题。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获取真题及答案、最新资讯等信息!
相关推荐:
2016年423公务员真题及答案※ 关注微信对答案 ※ 公务员题库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