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要想进行有效的备考,首先应对面试的相关政策有具体的了解,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考试动向,使面试准备更有针对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对湖北公务员面试的政策和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以帮助考生了解湖北省面试的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成功加入公务员队伍略尽绵薄之力。
一、面试形式
尽管在《湖北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并未明确规定面试形式,但是根据历年面试情况来看,湖北公务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主,2014年曾有个别单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
二、面试时间
2015年湖北公务员面试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6月25~30日,是省直机关、各市州及以下各级机关面试;第二阶段为7月3~10日,是省直各机关,包括地税、工商、质监系统、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的面试。中公教育专家预计2016湖北公务员面试基本上也是在这个时间段,考生们可做参考。
三、面试题量及时长
从近三年的面试情况来看,湖北招录系统不同,采用的面试题本也不同,但基本采用普通结构化面试形式。一般情况下,上下午各一套题本,每天共两套题,且考官读题,读1道答1道。面试有7或9名考官,提供纸、笔、钟表等计时器。省直、市直等系统,即第一阶段的面试,多以每套题4道题为主,答题时间共20分钟,乡镇是3道题15分钟,思考一道回答一道,每道答题时间5分钟。有语音或举牌提醒。成绩公布形式不同:有的考场在下一位考生答完后出分,比如宜昌、黄冈乡镇;也有的考场当场出分,如十堰、咸宁乡镇。
四、面试人选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招录职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人的,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招录计划,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其他职位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 +面试成绩×0.7。(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出综合成绩)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祝愿每位考生在公务员面试现场发挥出色,考出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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