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6月12日中国新闻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连海平:和许多法规得不到尊重一样,“高温权益”从纸面落到地面,同样存在诸多瓶颈:法规比较抽象,缺乏 可操作性;执法主体不明晰,监管责任难落实;执行与不执行成本不成比例,用人单位消极对待;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收益小,不敢或不愿与用人单位较真。落实劳 动者的“高温权益”首先要有“硬度”,让相关法规“带电运行”。一是从法规本身着手。考虑推进高温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提升法律效力,同时清理整顿那些和 现实脱节的法规,改变当前法规“碎片化”状况;二是从行政力量着力。行政层面的劳动者“高温权益”保护,涉及安监、人社、卫生、工会等多个职能部门,多头 管理难以克服低效痼疾,只有将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某一部门,专人负责才能改变投诉无门现象;三是依靠集体力量。由集体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有助于提升 维权效率;四是借助法律力量。法律是公众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就算将法规落到实处,那一点高温津贴多半也是“鸡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从善治角度,高温津贴调整不应该是静态的,调一次管十年八年,而应是动态的,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 调整机制,最好与工资、物价水平挂钩,让法规善意不打折扣。
@人民网蒋萌:这事让我想到一些企业老板以及为老板代言的专家宣称,《劳动法》“过度”维护劳动者权益,影响企业效 益与效率,要求法律放宽尺度。在这些人看来,无论是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还是职工带薪休假,再或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对企业的“不当束缚”。现实中, 一些企业还明里暗里地拒绝招录处于育龄期的女性,要求职工加班且不给加班费,高温津贴更犹如“传说”。简言之,高温津贴政策被无视,只是一些企业侵犯劳动 者合法权益、公然与有关法规叫板的一个方面。在过去,某些地方行政者片面追逐GDP,不仅给予企业主“超国民待遇”,而且对企业侵犯职工权益睁一眼闭一 眼。如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某些管理者在维持经济增速与严格执行劳动法规之间,又存在“投鼠忌器”心理,导致管治时心软与手软。基于此,有关专项检查能 否做到一丝不苟,对高温津贴的督促落实能否不含糊,难免存在问号。“严格执法,切实维权”,这八个字说起来容易,背后却有太多博弈与纠结。坚决落实依法治 国,管理者必须抛开杂念,维护法律与行政的公信力。
@大连日报于文军:按理说,发放高温津贴是保障高温作业者合法权益的必须,没商量。但是,在一些地方或者一些单位, 发放高温津贴落实依然不到位。近期,就有媒体报道,有建筑工地工人三年未收到过高温津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权利,生怕用人单 位砸了自己的饭碗。因而,对那些不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须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依法监督惩治,绝不姑息迁就。然而,这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比 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这是亟待补上的短板。为此,不妨考虑将高温津贴等高温劳动保护措施列入《劳动法》,提高其执行效力。 同时,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保证政策的刚性和权威性。若有单位克扣高温津贴,当与拖欠工资“同罪”,列入黑名单,对监管不到位的部门要打 屁股。
与发放高温津贴相关的,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即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据报道:在已 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 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天津的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借鉴推广。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应该与工资挂钩。
@重庆日报:高温年年有,津贴年年呼,不以实际发放为目的的高温补贴都是“耍流氓”。因此,专项检查不能仅停留在打“预防针”的检与走形式的查,而是要落在“打板子”的惩戒,从而防止高温津贴“悬空”高挂,让发放高温津贴成为企业的高度自觉。
@淮北文明网岳宁:夏日炎炎,酷暑难耐,却还要在这高温的季节进行劳作,劳动者的辛苦理应得到理解、权益理应得到维 护。诸多省份明确并适当提高高温补贴标准的举动,正体现了以上目的,在夏日给无数劳动者带来了丝丝“凉意”。对于高温补贴明确标准的规定,我们报以很高期 待。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那就是:不少地方高温补贴政策出台了,到底能不能实现直通?显然,这绝非一两句话就能说得清。通过媒体报道我们不难得 知,高温补贴仅限于“纸上权益”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农民工所在的施工单位,高温补贴基本都是镜花水月;而且,还有一些单位发放高温补贴搞变 通,发放毛巾、肥皂等取而代之。这些都是高温补贴执行不到位的具体表现。而这所反映的深层问题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漠视。?
至此,我们可以说,尽管高温补贴虽不能包治劳动者中暑,但却可以警示相关方面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看,高温补贴又 何尝不是一种象征劳动者权益的符号呢?对于这一符号,我们理应得到最大的关注,而这也是发放高温补贴所传达的制度善意、关爱之情。既然如此,相关用人单位 就应提高认识,不偏不倚,让高温补贴实现“无障碍”直通劳动者。?
华图解析: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发放高温津贴又被提上了日程,而这个老话题,却每年都总让人纠结。说起来,高温补贴 问题并不缺社会共识,也不乏监管机构,可就算如此,高温津贴等依然只能“飘香在纸面上”。观察这几年的社会新闻不难发现,要么劳动者压根儿就没见过啥津 贴,要么企业以饮料、绿豆汤“冲抵”,职工该享受的高温权益常常沦为一种施舍,甚至成为一笔糊涂账。
高温津贴,是对劳动价值的尊重。这不仅是多了几个钱的问题,而是劳动监察部门心里有没有劳动者,而是用人单位是不是把工人当亲人看。这牵涉到的其实是能不 能更加融洽用工单位和劳动人员的关系的问题。他们的权益得到了彰显,他们的劳动得到了尊重,他们就会全心全意的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反之,就会与我们预想的 方向背道而驰。经济发展了,理应提高高温津贴。物价上涨了,理应提高高温津贴。这是符合常理,符合科学的。
高温津贴落实难,最终亟须用法治方式破解——既需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基本的落脚点在严格执法上。当务之急,应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督查、工会组织审查、行业自律严查等途径,使落实法律规定成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常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