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省苏州市公安机关查获8艘来自上海、装载着4000吨垃圾的运输船。而在码头不远处,已经堆起了一座垃圾山。这起垃圾偷倒事件很快就被查清,上万吨垃圾被清空,公安机关也对涉事责任人立案侦查。
垃圾是怎么堆积成山的?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垃圾山?我们应该堵住哪些制度漏洞,彻底清除垃圾山?
当下,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随着城市人口不断聚集,产生的垃圾也日益增多,垃圾处理成本持续攀升。于是,有些人便打起了偷倒垃圾的主意。城市在垃圾处理方面有严密的监管,而农村地区缺少对垃圾处理的规范和限制。将垃圾从城市运到农村处理,花费的是少量运输费,节省的却是大笔垃圾处理费。
违法成本过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但是与偷倒垃圾获取的高额利益相比,即使顶格罚款,也依然可以忽略不计。更何况,有些城市的监管部门对于区域内的垃圾处理很用心,但一旦垃圾运出“责任田”,就睁只眼闭只眼,既不关心垃圾的去处,也不过问处理方式。
不仅是偷倒垃圾现象,像偷排废气废水、污染企业“上山下乡”等污染转移的问题大多都存在类似原因:违法成本低、制度不完善、监管不严格。欠发达地区发展愿望迫切,萝卜快了不洗泥,环境评价门槛低,环境监管薄弱,与发展较快地区相比存在着监管执法“压力差”。由此造成一些污染企业试图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将污染物拉到农村处理,甚至将污染较重的工序放在欠发达地区生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破解发展难题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那些“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观显然已经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该予以坚决摒弃。地方在谋发展的同时,不仅要注重绿色发展,还要坚持协调发展;不仅要做好自身的发展,还要做好区域内的共同发展。就拿垃圾处理来说,城市在严格要求垃圾妥善处理的同时,能不能同步加强对垃圾运输体系的全程监管?能不能通过建立登记制度等举措,更快更准确地发现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区域的监管部门能否实现无缝对接?
最短的一块木板,决定着整只木桶的容量。环境污染不是一家一地的事,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各地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目前,许多地区在谋划经济发展一体化布局,开展区域合作,环境保护也应统筹规划,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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