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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2017年3月25日,内蒙古民族大学历史学硕士毕业的刘瑞玲,参加了吕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应聘一所学校的历史教师。经笔试,她与其他5位入选者从200多人中脱颖而出,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然而没多久,吕梁市人社局的通知却如当头棒喝,令她大吃一惊。“吕梁市人社局说我谎报专业。”4月14日,刘瑞玲在吕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时,被认定为“填报虚假报名信息”,并被取消面试资格。理由是,招聘计划要求是“历史学”专业,而她毕业证上的专业是“世界史”,不是“历史学”。
“发生这种事我想都想不到,或者说压根儿就没想,世界史竟然不是历史学?”
【综合分析】
招考过程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本是好事,这一做法无可厚非。但对求职者的专业领域做出机械性的硬性规定,在高校学科分类越来越细化的现实背景下,仍死守教条不知变通,只能反映出招聘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专业分类”欠缺概念,不但工作能力不过关,工作责任上也打了折扣。更有甚者,过于强调专业限制,还会给外界留下一种印象:用所谓“技术性门槛”达到淘汰求职者的目的,搞“萝卜招聘”,把岗位预留给特定人员。
当下,很多招聘考试中都会对求职者有专业限制。从岗位需求的角度讲,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是必要条件,并不为过。但是,一旦懒政思维作祟,出于减少工作麻烦、怕担工作责任的心理,过于细抠专业字眼,又不对高校的专业更新深入了解,就会把框子定的过小过死,不但缩窄了考生的就业门路,有失起点公平,也影响了人才招揽,不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甚至闹出笑话,损害政府公信力。
必须警惕各类招聘特别是公职人员招考中出现的“专业限制病”“专业僵化病”,不妨尝试按照“大专业”的思路进行招考改革。比如,许多服务类岗位,是否可以淡化专业限制的色彩,尽量按照文史类、理工类等大专业进行设置,甚至取消专业要求。即使明确要求专业的技术类岗位,也要与时俱进,对照教育部门和高校专业设置的最新情况,做到时时更新、时时调整。各级人社部门更要负起管理责任,切不可官僚作风回潮,出现问题只想推给上级或者下级了事。只有进一步完善招考流程、落实招考职责,才能让考生平等站在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各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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