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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快递公司就要遭罚。
【综合分析】
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快递业在最近几年突飞猛进。不过,快递量上去的同时,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快递从业者超过200万人,快递业市场规模庞大,毛细血管遍及城乡。但与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相似,快递业客观上存在着管理规范滞后的情况。现实中,因快递延误、丢失、损毁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由于众包模式缺陷,承包商临阵脱逃、快递堆积如山的新闻屡见报端;收寄实名制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个人信息泄露成为集体焦虑……在粗放发展的背景下,快递业确实存在着不少治理短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产业遭遇的问题,不是靠行业自律或市场竞争就能完全得以解决,尤其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强化实名收寄、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等方面重点落墨,就是旨在助推快递业加速驶入法治快车道。条例重点关注物品寄送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直击快递业发展的隐患和瓶颈。作为首个快递行业专题性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必将有效延伸制度监管的链条、更好地保障个人权利,对快递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规制定为行业规范发展开了一个好头,推动快递行业法治化,还需立体施策、精准发力。例如,要落实“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既需要整个快递业为数据“加把锁”,也呼唤管理部门在监管上“站好岗”。从数据流通环节看,只有尽快实现信息数据的“总对总”共享,才能确保实名信息数据在快递公司总部与邮政局之间单向封闭流动;从监督层面看,只有邮政管理部门提高对快递业的监管能力,方能切实将规范管理的压力传导给快递公司。
立足经济运行的语境,良法与善治能够有效降低社会运行的制度成本。从这个意义出发,规范寄送流程、严格查验审核,表面上是“互添麻烦”、增加了账面上的物流成本,但如果从更开阔的视野观察,一个更规范、更专业的物流体系,最终将有效节约社会成本。生活中,有人因为不信任快递员,“宁可跑远路去代收点”,也不愿填写住址和真实姓名。激发法律法规的正能量,规范交易过程、提升专业水平,信任成本就会降下来;优化数据管理、改善服务体验,就能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总之,遏制快递用户信息的“裸奔”,既有赖于加重快递企业的法律责任,倒逼其兢兢业业当好用户信息安全的“守护神”;又有赖于依法打击利欲熏心的“内鬼”,让其在法律的威慑下循规蹈矩。只有坚持双管齐下,用户信息安全才能真正有“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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