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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预测试卷(6)

考试吧提供了“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预测试卷”,帮助考生锻炼解题思路,备考2010基层政法干警考试。
第 5 页:参考答案

  二、判断题

  31.√[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为管理本人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32.√[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因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解析]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4.√[解析]符合《民法通则》第35条的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35.×[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36.×[解析]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损害的行为。

  37.√[解析]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而是行使使用权的体现。

  38.×[解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即有限责任。

  39.√[解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去世的作者去世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40.×[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简答题

  41.[参考答案]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受价值规律支配。

  42.[参考答案](1)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2)物权的内容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

  43.[参考答案]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法律特征如下:(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论述题

  44.[参考答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认为,不可抗力的要件为:(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事件,如罢工、骚乱。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情况例针:(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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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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