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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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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模拟试题(3)

第 1 页:单选选择题
第 4 页: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第 5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此题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所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选A。

  2.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AD为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B项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后果;只有C是正确答案。

  3.A【解析】《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故选A。

  4.A【解析】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的集合,工会为会员的集合,均属社团法人。因此A是正确答案。其他三个选项均为财团法人,即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

  5.B【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一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须再有他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成立。委托代理权的产生与取消是由被代理人的单方意思决定的,不需要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相互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故A、D正确;抛弃是以权利人的意思表示使物权归于消灭的单独行为,故C正确;买卖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所以B项不是单方行为。故选B。

  6.D【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7.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抵消的要件包括:(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须双方债务均至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种类相同;(4)债务依其性质或法律规定属于可抵消的范围。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务符合抵消的条件。故选B。

  8.A【解析】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数额得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9.D【解析】、如当事人未在质押合同中约定或者其约定不明确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至于质物有瑕疵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不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故选D。

  10.D【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故选D。

  11.B【解析】《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2.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才可以适用公平原则。故选A。

  13.D【解析】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3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项权利,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分为延期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前者指效力暂时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后者是指效力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等。

  14.B【解析】清偿的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数宗同种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确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制度。故选B。

  15.C【解析】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但对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因此定金又不具备违约金完全弥补损失的功能。定金是不充分担保,定金罚则的适用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可以再适用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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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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