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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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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模拟试题(4)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4 页: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第 5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16.C【解析】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故选C。

  17.C【解析】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故答案为C。

  18.D【解析】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没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可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所以不是仅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故选D。

  19.C【解析】健康权主要指的是身体功能的完整,而身体权主要指的是身体部件的完整。

  20.A【解析】合伙人转让其出资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选A。

  21.D【解析】ABC都属于具体人格权,只有D项属于一般人格权。此外,还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

  22.A【解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3.D【解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包括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有序清偿原则、连带责任原则、保留必留份原则。

  24.C【解析】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合法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25.D【解析】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组织)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规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26.D【解析】D项为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对于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给予适当的还击,以排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行为应具有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防卫过当,而防卫过当是违法行为。ABC均为侵权行为。

  27.A【解析】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转移。交付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则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3)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4)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28.C【解析】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9.D【解析】除选项D外,ABC三个选项均为构成要件。

  30.D【解析】三人构成共同侵权,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甲是教唆,丁是帮助,但是不影响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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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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