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
第 4 页: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
第 5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
二、判断题
31.×【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
32.√【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除法律规定以外,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解除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33.√【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对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形式。
34.×【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由于诉讼时效的适用是以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为前提的。一般来说,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所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本题只表明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犯了不周延错误,故判断不正确。
35.√【解析】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即不论抵押财产落入何人之手,抵押权人皆可追及该财产行使权利。
36.×【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37.×【解析】对承揽中的意外损失不负担责任是定做人不是承揽人。
38.×【解析】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时,该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是同一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其所表示的意思就是法人的意思。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代理人可以独立为意思表示。
39.√【解析】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40.×【解析】根据《继承法》规定,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简答题
41.答:(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42.答:(1)两者所依据的事实状态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取得时效是以非所有人占有他人所有物的事实状态为依据,而诉讼时效得以适用的依据则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事实状态。
(2)两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取得时效的法律后果是特定权利的产生,而诉讼时效的届满则引起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之权利的消灭,即胜诉权的消灭。
(3)两者所适用的范围不同。取得时效是对物权而言,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产生和丧失。.诉讼时效则是对债权而言,适用于财产请求权的存在或丧失。
43.答:(1)人身关系上,夫妻之间基于配偶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消灭,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
(2)财产关系上:第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二,关于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在夫妻约定采取分别财产制下,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嘏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关于离婚时的生活困难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有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在父母子女关系上,离婚不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但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归属和抚育费负担、对困难一方的帮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