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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8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 下列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是( )。
A.生命权
B.隐私权
C.所有权
D.名誉权
参考答案:A
2 下列选项中,只有公民才能享有的民事权利是( )。
A.名誉权
B.名称权
C.姓名权
D.所有权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姓名权只有公民能够享有。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公民不享有名称权。故C项正确。
3 吴某、张某与韩某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韩某供给吴某、张某石子800车,每车价格为600元,石子运到吴某、张某所在建筑工地后,吴某和张某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
C.简单之债
D.特定之债
参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根据该法第376条的规定,B项正确。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 项错误。
4 6岁的小东与13岁的小西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小东对小西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小西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小西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
A.由小西的监护人承担
B.由小东自行承担
C.由小西的监护人与小东承担
D.由小东的监护人与小西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中,小东和小西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均具有侵权行为的认知能力,他们存在侵权的共同故意,他们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由他们的监护人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5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是( )。
A.生父母因嫌弃其为女孩不愿抚养
B.生父母因嫌弃其有病不愿抚养
C.生父母常年卧病在床,家境贫寒,实在无力抚养
D.生父母因迷信认为抚养其会带来不幸,不愿抚养
参考答案:C
[解析]《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题中只有C项所述的情况可以被收养。
6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质押给王某。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质押期间笔记本电脑损毁,王某的质权消灭
B.经过张某同意,王某可以将电脑再质押给他人
C.王某的质权及于电脑的从物,即使从物未交付
D.质押期间,王某损坏电脑的,对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担保法》第73条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A项说法正确。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C项说法错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B、D 项说法正确。
保存7 果农张某在2008年至2011年间连续与甲果汁公司签订了三份桔子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甲果汁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发运了桔子,但甲果汁公司及其两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只能要求甲果汁公司付款,无权要求甲公司的两个子公司付款
B.张某只能要求甲果汁公司的两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甲公司付款
C.张某有权要求甲果汁公司及其两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张某只能选择甲果汁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两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形成的债的关系只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虽然张某实际履行合同是向甲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张某和甲果汁公司,所以张某只能向甲果汁公司要求支付货款,而无权要求甲公司的两个子公司付款。因此,A项正确。
8 甲死后留有存款10万和名家字画2幅。甲生前立下遗嘱,存款分给儿子乙,字画赠予邻居丙,并要求丙帮忙照顾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如果丙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遗赠
C.如果字画在交付丙之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丙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果丙在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C
[解析]甲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一部分由继承人继承一部分赠予他人,是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合法有效。故A项错误。《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项错误。《继承法意见》第5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故D项错误。代位保管是无偿的,如果没有故意、重大过失不承担责任,故C项正确。
9 陈某从南方购买一批红衫木,找到木工李某要李某为其做一套家具。双方约定了李某交付家具的期 限,以及陈某支付报酬的期限。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陈某在约定的期限不支付报酬,李某有权留置已经完工的家具
B.如果陈某提供的家具图纸不合理,李某应及时通知陈某
C.如果陈某中途终止和李某之间的合同,则应当赔偿由此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D.陈某中途不能终止和李某之间的合同
参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陈某不能中途终止合同的说法明显错误。本题选D。
10 乙在义务帮其叔父修房子时,被大路上玩耍的小孩用弹弓击伤眼部,乙摔下工作架造成重伤,花去医药费20000余元。事后该小孩家里无法负担该笔费用。关于乙的医疗费负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叔父负担
B.小孩的父母负担,暂时无法负担的等以后有财产时执行
C.乙自己负担
D.乙的叔父不完全负担,但乙可以要求其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D
[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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