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民法学 > 模拟试题 > 正文

2014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民法学》冲刺模拟题(6)

来源:考试吧 2014-09-14 15:46:07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2014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民法学》冲刺模拟题(6)”供考生参考,更多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模拟试题请关注考试吧政法干警考试。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5 页:简答题
第 6 页:论述题
第 7 页:案例分析题

  11小海5岁的时候,父母协议离婚。引起小海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小海的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D.行为、事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性,可以分为事件与行为。事件与主体的意志无关。本题中,“小海的出生”与其个人意志无关,一经出生便与其父母建立亲子关系,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这一抚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事件。“父母协议离婚”,其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法律事实正是父母意志决定的结果,属于行为。本题的答案是C项。

  12下列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为侵权的是( )。

  A.未经许可而用别人的三轮车将突然晕厥的女友送到医院B.为翻盖房屋而使用邻居的宅基地搭脚手架C.明知是邻居家的材料却加工成门窗安装在自家房子上D.租期已满而继续交房租,房东也未提异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法使用和侵权行为的界限问题。在A选项中,行为人使用他人的三轮车是基于紧急避险而具有合法性;B选项中,行为人利用邻地建房是基于相邻权而具有合法性;D选项是合法的续租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只有C选项构成侵权行为。

  13牛某委托何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瓷砖,何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 )。

  A.何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牛某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牛某C.经牛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权的行使原则有:(1)在代理权限内积极行使代理权;(2)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3)合法行使代理权。

  《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14甲为患者,在医院输血过程中,因血浆含有病毒,导致甲感染艾滋病毒,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医院对甲的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B.血浆提供商对甲的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C.医院和血浆提供商对甲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D.医院对甲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1条的规定,生产者对缺陷产品所致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的规定,患者因接受不合格的血液制品受到损害,既可以向血液提供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院请求赔偿。因此,B项说法正确。

  15陈某和李某是同学,后因性格不合经常闹矛盾,反目成仇。陈某为了报复李某,将李某插足别人婚姻的真实事实公布于众,导致李某服毒自杀,虽然李某及时被救,但身体健康受到重创。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陈某侵犯了李某的( )。

  A.健康权B.身体权C.隐私权D.名誉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信秘密权和个人隐私使用权四项。本题中,陈某将李某插足别人婚姻的事实予以揭发,实际上侵犯了个人生活信息秘密权,构成了对李某隐私权的侵犯。故选C项。虽然李某造成残疾是由于他人揭发隐私所致,但毕竟其健康权和身体权受侵害与他人揭发隐私之问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排除A项和8项。名誉权和隐私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名誉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的内容则是真实的。故排除D项。

  16受欺诈的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

  A.当事人一方有欺诈对方的行为B.一方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C.欺诈人有欺诈的过失D.一方因陷入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所谓欺诈,是故意欺骗他人,使之陷于错误的行为。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则是由于他人的欺诈行为陷于错误,进而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欺诈人的欺诈行为只能基于故意而不能是过失。因此选C。

  17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A.树上的果实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孳息是因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孳息必须在原物或权益上产生,必须与原物或权益分离独立,不是其组成部分。A项树上的果实、B项未收割的庄稼都表明孳息尚未与原物分离,即孳息尚未产生,故A项、B项不属于孳息。C项银行存款的利息,自存款计息之日起,便与原物发生分离,故C 项符合要求。D项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并非由供热管道产生,缺少原物,故该热力也不构成孽息。

  18在一职业摔跤比赛中,甲将乙的右耳咬掉一部分,则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身体权B.健康权C.肖像权D.隐私权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侵犯身体权和侵犯健康权的区别在于:侵犯身体权会损害肉体构造的完整性;侵犯健康权会影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故A正确。侵犯肖像权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没有营利的意思就不能认定为侵犯肖像权。

  19甲有两个儿子,二人请邻居乙照顾甲。甲为了感谢乙,自书遗嘱,将四间房屋留给两个儿子,现金存款赠给乙。后甲反悔,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现金存款分给两个儿子。后甲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前一份遗嘱无效B.甲的后一份遗嘱无效C.所有的现金存款应归甲的两个儿子所有D.所有的现金存款应归乙所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C项正确。

  20李某将一台磨面机卖予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约定10日后交付。10日期满,李某由于某磨面工作未完成而与高某订立协议,由李某继续使用该磨面机直至磨面工作完成。此后某日,李某处洪水暴发,冲走该机器,为下游方某所获,卖给善意第三人刘某,并已经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机器并未实际交付,李某对机器享有所有权B.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当然无条件地对机器享有所有权C.李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D.李某无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高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已经完成了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高某,故A项错;机器属于漂流物,适用遗失物的规则,只有当权利人放弃追索或者超过回复期间的情况下善意第三人才能获得所有权,因此刘某没有取得所有权,B项错;李某基于占有,高某基于自己的所有权都可主张返还原物,故C项对,D项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背记要点汇总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技巧:民法的秘籍策略

  2014年政法干警备考:民法学八大易混淆概念点拨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