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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法干警(民法学)模拟冲刺练习(十三)
论述题:
1. 论述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 论述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情形。
答案及解析:
论述题:
1. [解析]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的特征:
(1)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同在。从以上对有限合伙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有限合伙中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有一名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二者缺一不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双重责任形式并存。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集有限与无限责任于一身。
(3)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对价,有限合伙人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权应由普通合伙人行使,而且也只有普通合伙人
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约束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人只有对合伙事务的检查监督权。
(4)有限合伙属非法人团体。这是因为:①合伙组织可起字号,字号经登记后,能够以字号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和诉讼活动;②合伙团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个合伙人的死亡或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组织的解散;③合伙财产是合伙组织的共有财产,并没有完全与其成员的财产相分离;④对外承担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对合伙债务首先应由合伙财产清偿。因此合伙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的非法人团体。
2.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