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科目考试已经落下帷幕,中公教育专家第一时间对真题进行分析,并结合2009年到2012年的试题进行比较,发现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科目试卷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分值分布稳中有变
年份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总论 |
30 |
34 |
28 |
32 |
41 |
物权 |
26 |
25 |
30 |
35 |
18 |
债权 |
39 |
42 |
33 |
24 |
27 |
人身权 |
4 |
6 |
4 |
2 |
2 |
婚姻家庭 |
0 |
0 |
4 |
8 |
8 |
继承权 |
25 |
21 |
21 |
18 |
16 |
民事责任 |
19 |
10 |
30 |
31 |
36 |
知识产权 |
14 |
14 |
|
|
|
由上述图表可知,政法干警民法考试历年分值分布体现出重者恒重的特点,总论、物权、债权、民事责任依然是考查的重中之重,2013年民事责任和总论的比重较大,各占40分左右,物权考查的分值有所减少,人身、婚姻家庭、债权、继承等四个部分较为稳定,分值变化不大,但是这种变化也是在正常范围之内,并没有出现过于异常的状况,只是随着主观题的分布而产生了不同的分布。
二、题型不变,继承往年
今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的题型没有变化,仍然是保持单选、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的格局,分值也并未调整,可以说在题型上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试卷题型结构,主客观题型相结合的题型结构既能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记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宏观把握能力和理解能力,所以在今后的考试中,中公教育专家认为,题型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三、命题简单,记忆理解并重
去年的考试中虽然延续了一贯的简单风格,但是在题目当中也不乏难题出现,有很多区分度很小的选项出现,但是今年的考试中,题目普遍比较简单,直接考查教材上的知识点,而且多数是记忆型的考点,理解类的题也有很多,但是都比较简单,即使案例类型的题目,也是由知识点直接演化而来,并没有设置太多的混淆性内容,对于考生来说只要记住知识点就可以顺利拿分。
四、重者恒重,题目重复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每年的必出题目,今年的第一题仍然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只是以理解的形式出现。同时有些题目明显有去年题目的影子,比如单选题第19题:
吴某送给周某一只公鸡,周某将鸡养在笼子里,次日,郑某来看望周某时,公鸡突然将其啄伤,郑某所受损害应由( )
A.周某承担 B.吴某承担
C.郑某自担 D.周某和郑某合理分担
本题是由去年的案例分析题演化而来,考查的都是动物侵权的内容,不得不说,历年真题覆盖的知识点如果可以全部掌握的话,那么今年的考试对于考生来说并不是难事。
五、主观题风格延续往年,以要件、内容为主
去年的主观题中爆冷出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令考生叫苦不迭,内容虽然很简单,但是很多考生并没有把这一部分当做重点,今年的主观题都是很传统的重点考试内容,比如简答题第37题,简述所有权的内容,去年的简答题是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的内容。第39题论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这些内容都是考生平时复习的重点,而且内容非常简单,考生只要能够把知识点记牢,并且能够把答题的内容加以完善,就可以拿到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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