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2,宣告死亡:下落不明四年/意外事故两年/意外事故证明不能生存
程序:同宣告失踪,但申请人有先后顺序之分(在前者不申请,在后不得申请)
公告,一年,证明不能生存的三个月
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已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以该确定为准
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未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以判决本身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
效力: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个人合法财产变成遗产开始继承
(以自然事实状态为准)
死亡宣告被撤消的效力
配偶尚未再婚的,自行恢复/已再婚的不得自行恢复
子女被依法收养的,不得主张无效,但经收养人,被收养人同意例外
继承财产返还原物,无孳息要求
原物不存在 的适当补偿(非相应补偿)
被第三人合法(不要求有偿)取得的,无返还义务
此时原继承取得者应付返还原物(种类)或适当补偿(特定)义务
3,关系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申请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不得宣告死亡(不告不理)
同一顺序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应宣告死亡
同一顺序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宣告死亡
子法条
21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5,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适当给予补偿
民通意见
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消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28,宣告 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9,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厉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应当宣告死亡
30,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通21规定的带观人,或者他们无能力做代官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作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3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6,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37,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字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法院撤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38,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消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39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0,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请求其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赔偿
相关推荐:2010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复习方法及整体备考建议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