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公务员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公务员考试 > 民法学 > 复习指导 > 国家 > 正文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指导(9)

合同总则
第 1 页:合同分类
第 3 页:合同形式及合同条款
第 4 页:要约与承诺
第 5 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及履行抗辩权
第 6 页:合同保全
第 7 页:合同转让
第 8 页:合同终止
第 9 页:违约责任



  合同法就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学习合同法就是学习市场交易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除了订立,其他环节都适用合同法(农村承包经营户原则上必须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因此承包合同的订立不适用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也适用合同法;

  一、合同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

  不真正双务合同:附义务的赠与(负担的义务不成为赠与的对价)――通说仍为单务

  1、区分标准:是否双方互相承担给付义务;

  (1)双务合同是指双方负债务的合同

  (2)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又称片务合同。

  2、区分意义:是否具有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赠与、借用、保证

  没有约定费用则推定为无偿:委托、保管、自然人借款

  1、区分标准:享有权利是否需要支付一定对价(约因);

  (1)偿合同是指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

  2、区分意义:

  (1)注意义务:无偿合同中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为轻

  (2)行为能力:纯获利益的行为不要求受益人的行为能力

  (3)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债务人的有偿处分行为须附加主观要件

  (4)善意取得:占有人须以有偿方式处分动产才构成善意取得;

  (三)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与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主要的实践合同:动产质押、定金、借用、自然人借款、保管

  按隋彭生老师观点,实践合同中只有保管合同中交付才是成立要件,而其他实践合同则是只要签订就已经成立,交付是生效要件-

  1、区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生效要件;

  (1)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效)要件的合同。

  2、区分意义: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违约还是缔约过失)

  举例:几种易混淆的合同区分:

  互易合同(有偿、双务、诺成);

  借用合同(无偿、单务、实践;借用只能是无偿,否则就成为租赁);

  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无偿、单务、实践);

  ―――丁绍宽说没有约定保管报酬的保管合同仍是双务,因为托管人还要支付保管人必要的保管费用,只有既不要保管报酬也不要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才是单务

  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有偿、双务、实践);

  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无偿、单务、实践);

  自然人之间约定了利息的借款合同(有偿、单务、实践);

  赠与合同(无偿、单务、诺成;赠与只能是无偿,否则就成为买卖);

  保证合同(无偿、单务、诺成)

  (四)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法定要式、约定要式)

  1、区分标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2、要式合同的要式种类:

  (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

  A、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第197条)

  B、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第215条)

  C、融资租赁合同;(第238条)

  D、建设工程合同;(第275条)

  E、技术开发合同;(第330条)

  F、技术转让合同;(第342条)

  担保法中的书面合同:

  保证、定金、抵押、质押

  (2)登记:

  A、抵押合同;(担保法第41条)向土地局、林业局、工商局等登记。

  B、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第10条,实施细则第14条)向专利局登记。;

  C、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法第39条)向商标局核准登记。

  注意,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的转让不需要登记

  (3)批准:

  A、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经贸部门批准。

  B、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有关部门批准。

  (4)公证: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的协议;(收养法第21条)

  3、区分意义:关系合同的效力――欠缺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如何?

  (1)原则:不成立或无效;例如:法定抵押没有登记的无效

  (2)例外:因履行而治愈;只适用于欠缺书面要式,见36条37条

  (3)其它:6个月以上的租赁未采取书面形式(合同215条)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