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15政法干警民法真题解读:变化不大 侧重基础
通过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真题分析,可以发现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试卷具有以下特点:
1.题型题量变化不大
同2011年政法干警《民法》考试相比,2012年政法干警《民法》考试的题型题量没有较大的变化,仍然是35道单选题,共70分;3道简答题,共30分;1道论述题,共20分;2道案例分析题,共30分。所以今年的《民法》考试完全是在考生的复习范围之内进行的考查,考生平时认真复习,考试时正常发挥,就一定能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2.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查
今年的《民法》考试,一如既往的贯彻政法干警考试中对考生民法基础知识掌握的考查,主要考查点集中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和《婚姻法》等。同去年的考查范围基本一致。其中一个较大的变化是,在选择题中加大了对《继承法》和《婚姻法》的考查力度。而主观题中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部分。
如:真题第1题: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第一顺序监护人的是( )。
A.配偶 B.兄姐 C.父母 D.祖父母
【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故本题答案选A。
再如真题第23题
23.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A.双方为四代旁系血亲 B.因欺诈而结婚
C.双方未达法定婚龄 D.因胁迫而结婚
【答案】C。解析: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故本题答案选C。
从以上考查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民法》在考查基础知识时,侧重对原法条的考查,所以考生在复习《民法》考试时,如果认真的复习过法条知识,在此次的考试中将会占很大的优势。
3.在掌握了基础知识后,考查考生知识的灵活运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次的《民法》也不仅仅局限于考查书本上的基础知识,也考查了考生在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考生的知识的灵活运用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只要考生平时认真复习,熟悉相关的知识点,在考试时一定也能够游刃有余。
如真题第27题
27.甲的儿子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改继承属于( )
A.转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嘱继承
D.第二顺序继承
【答案】B。解析: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最大的区别就是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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