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嘉宾聊天室。众所周知,眼下正值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活动火爆进行之即。 今天原国家人事部部长同时也是作为金榜公务员考试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程连昌部长,与资深公务员考试专家、首都医科大学周盈教授,就本次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复习等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与考生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与交流,并同时请考生朋友不要提重复的问题。
请程部长和周教授跟广大网友打一个招呼。
程部长大家都知道您是中国公务员考试的倡导者,今年又是国家中央机关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也是在这个法律颁布之后第一次进行公职机关的考试,这肯定是令人欣慰的事情,跟大家谈谈您的想法。
程连昌:广大青年朋友们,你们好,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事部原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是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领导小组组长,我从1988年到国家人事部工作,亲自直接具体抓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抓公务员制度的试点,抓公务员制度条例的制定,抓公务员有关方面的管理工作。今天很高兴能够和各位朋友交谈,下面我和大家讲一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经于2005年4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干部人事制度,在干部人事管理,在干部人事发展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考试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吸引全社会的优秀人才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对体现社会公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现在广大青年朋友一直在关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联合组织的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工作,已于本月15日开始,报名组织工作按照计划进行,今天我很高兴应约来到这里,为有志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青年朋友们尽一些力,就广大青年朋友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问题谈一谈我个人的认识和体会。供朋友参考。下面分几部分讲,
程连昌:第一部分要了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精神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建立考试录用制度按照邓小平理论进行干部录用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国家制度改革过程中指出,要勇于改革不合适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拔、招考、任免、考核,弹劾和轮换制度,并强调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或者授予。这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建立和推行考试录用制度,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考试进入选拔干部的程序之中,1987年党的13大决定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求在选拔任用方面尽量开放程度,竞争程度,要求引入竞争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创造一种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这为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创造了一个历史契机。1989年人事部在监察部、审计署、统计局,环保局,建材局,税务局六个部门进行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试点。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根据暂行条例,人事部于1994年6月7日下发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要求录用国家公务员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就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正式建立。
1994年7月30日,人事部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人事部将组织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的首届招考,依次推动全国参加首届招考的由国务院办公厅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人事部,水利部等30个部门,计划录用490人,有1万多人咨询,被新闻界称之为万人赶考公务员。此后,考试录用制度在全国各地陆续推开,1994年以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系统连续九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2万3千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实行了公开招考,从2000年到2004年底,全国地方共录用公务员70多万人,据不完全统计,10年多来,全国从农民中录用工5千多人,从非国家单位录用4万人,从待业人员中录用近万人,各地在考录实践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打破身份、地域的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坚持公开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人们形象地把这五公开称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实行凡进必考,有利地抑制了机关进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了党政机关选贤任能,公正廉洁的形象,凡进必考已成为社会共识,赢得了民心,表现了旺盛的生命力,考试的制度的推行,开拓了机关选人的视野。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好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动力,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录用人员的跟踪调查表明,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8%,建立了一种奋发向上的机制,鼓励、引导广大青年认真学习,勇于实践,不断进取,促进社会形成一种重才、爱才、喜才、用人的良好风气。